福克斯先生所生活的那座城市,每当夏末,就会从城市的尽头飘来一些奇怪而黝黑的物质,它们飘荡在城市上空,整个城市都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福克斯先生的一家不可避免地要跟其他人一起呼吸着这座城市的空气。每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本应红光漫天的景象被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遮上了一层膜,整个城市被覆盖上昏黄的颜色,水泥楼房的表面被这层奇怪的物质染成橘黄色。福克斯先生关于童年的记忆,犹如这片昏黄的景色一般,混沌不清,时而清晰,时而又那么模糊。
夏天的黄昏,洗完澡的福克斯先生,光溜溜地在铺满房间的席子上滚来滚去,直到把席子上所有凉快的地方都沾上自己的体温。福克斯先生的母亲,每当夏天,就把席子铺满客厅,全家三口就统统睡在这席子上,房间的前后门开得笔直,方便空气流通,城市里那股奇异而冲鼻的气息就充满了这个家庭,吊在房顶的淡黄色电扇哗哗哗地转个不停,把这股味道反复地搅拌。在这种时候,那个时代里,劳动人民的智慧在福克斯先生母亲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她在客厅里放了半碗浸泡着黄豆的凉醋,只要忍受不住了,福克斯先生就爬过去,鼻子凑在碗边猛吸一口,就又能支撑好久。
福克斯先生对于那时候的记忆,有些混乱,有些矛盾,他忘了在城市里充满奇怪味道的时候,是否已经和徐静认识了,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成为生死之交。所以接下来的这段只能用80年代小学生作文开头常用的三个字来起头了。
有一天,福克斯先生已经厌倦了那堆沙子,以及弹弹珠和和泥巴这种小儿科的事情了,它们已经难以承载福克斯先生和徐静之间的革命友谊了。福克斯先生对徐静说,我们去探险吧。徐静思考了一下,也不知道进行了什么样的思想斗争,说,好吧。于是他们就一前一后出了那只有两个门洞的小区,跨过一条街,来到一片满地碎砖,杂草丛生的宝地。那里原来是一片矮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拆平了,但是看上去也没有人来建新的房子,就这么一直荒着。福克斯先生在几天前,放学回家,坐在他爹自行车后座上的时候就从马路对面,围墙的缝隙里发现了这块处女地,这是一片未知的领域,福克斯先生的内心充满了探索未知的冲动和兴奋。他强压住了自己想独自探索的想法,决定要把这件好事情分享给徐静。事实上,在福克斯先生所在的城市里,有好多这样的地方,不停地有老房子被推倒,不停地有更高的楼立起来。也不知道为何,福克斯先生的老家所在的几栋房子,不知不觉地就被各种高楼围起来了,而直到现在,福克斯先生住过的那几栋楼还矗立在那里,仿佛是被市政府的规划忘记了。福克斯先生有阵子想过这个问题,好像想通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他以后的人生也基本在这种状态下持续着。总之,这个问题,福克斯先生并没有真正的关心过。和很多问题一样,它们最终都被福克斯先生忘记了,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年的福克斯先生领着徐静,怀着莫名的兴奋,踏上了这片荒芜的宝地,仿佛他们要征服这里一样。也许人类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心情也是类似的吧。因为福克斯先生就像人类发现美洲大陆一样,不久就开始了血腥的杀戮。不同于美国人的发家史,福克斯先生的目标是杂草丛中的各类昆虫,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大小不一的蚂蚱。小时候的福克斯先生身手相当敏捷,也对节肢动物没有任何惧怕,他的人生一直在开倒车,就如一些事情,他变得越来越惧怕,不管是观察还是触碰。小时候的福克斯先生教徐静如何寻找这些昆虫,如何慢慢接近它们,如何用两只手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捏住它们。福克斯先生为了不让自己的这些俘虏逃脱,就扯掉蚂蚱的翅膀和大腿,一只一只将它们扔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面,并吩咐徐静看好它们,一旦有漏网之鱼,就一脚踩死。如果蚂蚱有史书的话,那么这一天就是蚂蚱世界里最黑暗的一天,无数家庭死在两名刽子手刀下,几十条冤魂无处话凄凉。看见有的蚂蚱凭着剩余的四条短腿,爬出了那块石头,徐静倒也没有心软,面无表情地将它们逐一踩死,然后抬头去看那个在杂草中认真寻找敌人的福克斯先生。哎,徐静朝他喊了一声。福克斯先生站起身子,朝她望过来,一脸疑问。徐静又喊到,我们回去吧。福克斯先生感到有一些失落,但还是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回来,说,再玩会儿吧。徐静看了看还在石头上挣扎的几只蚂蚱,说,我想回去了。福克斯先生心里虽然有点失落,但征服这片土地又哪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所以突然又很释然地说,那好吧,你等我一下。福克斯先生旋即一个纵跃跳上那块石头,把还在挣扎的蚂蚱们一一送回它们虫生的起点,然后又跳下来,对徐静说,我们走吧。
于是,这对背负一身血债的男女,带着罪孽离去了。福克斯先生认为凡是征服之事,总是要流血的,要么自己流,要么别人流。徐静对那片荒地显然兴趣不大,福克斯先生想,征服土地这类的事情果然只能交给男生来处理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小时候的福克斯先生是相当有抱负,相当执着的,这些优秀的品质,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地从福克斯先生的身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