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儿童纪律教育》培训总结

            周笑丹——春蕾十幼

一,感受

        对于儿童规则的形成亦是如此。老师的职责不是“给予”儿童规则,也不是强制训诫儿童形成某种行为规范,而是儿童对于规制和训诫意义进行自我建构过程中的帮助者和促进者。换言之,老师是儿童理解和形成规则的辅导者。老师可以通过创设学习环境,帮助儿童学习规则,进而影响儿童规则意识和行为的建构进程。儿童是基于与教师和同伴的协作与会话而逐渐建构自身的规则并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

二,收获

        总而言之,建构主义的规训观强调,成人与儿童的相互尊重是儿童道德自律发展的基础,我们成人应尽力帮助儿童理解为什么某种行为是可取的或不可取的,当儿童发生不可取的行为时,规训必须尽量针对行为产生的具体原因,因为只有这样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建构主义的规训观还强调,我们应充分发挥儿童的自主性,从儿童发展的角度理解儿童的行为问题。

三,行动

      一定要注意,做任何事情都不要伤害我们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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