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古印度社会的一种等级制度,种姓制度由国家政权从法律上对居民进行等级划分,不同等级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等级划分主要以阶级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法权分等的因素,同一个阶级成员可能处于不同等级。在古代世界,虽然等级制度被广泛应用,但在持久性和典型性上,很少有哪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等级制度能和印度的种姓制度相比。
总之,印度种姓制度的实质就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等级划分掩盖了起来,因此它容易使阶级界限变得模糊,使劳动人民之间产生隔阂和对立,不利于团结对外,所以成了统治阶级维护政权的有效工具。另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限制了生产的范围,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种姓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印度社会发展的迟缓。
自古代至近代,印度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种姓制度作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一直没有中断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种姓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外,又出现了成千上万的亚种姓。直到1947年“印巴分治”,印度独立,种姓制度才从法律上废除,但它在人们社会心理上的影响至今存在。今天,印度仍残存着种姓制度的痕迹,就像是头顶上挥之不去的阴霾,心底里驱之不尽的噩梦,困扰着印度共和国的广大劳动人民,特别是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