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书之前,我只在扣扣上记录了几个片段,关于孩子的童言稚语,现在偶尔翻翻,昨日重现,对着现在人高马大的孩子,忍不住笑出来。这是记录或者是写的意义吧。
生长在乡村,野蛮生长,看书不多。记得看的第一本厚书大约是《呼家将》,中学时代才找了一些书《简爱》《静静的顿河》。前者我不喜欢,觉得她是为了配得上罗彻斯特先生才让他眼瞎的。后者我很喜欢,喜欢里面几个女人,为爱情为生活遭受的一切,战争中人如蝼蚁,却又活得波澜壮阔。进入大学,看了几本书,毕业后就钻研手术图谱和专业期刊,想着做有级别的大手术发专业论文,很少看文学类的书。
因为职业关系,接触不少人的故事,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病人的情绪反应,我们记录的方式也特别,记下的都是无情绪的生理病理反应。但是,因为记录,我翻着那些病历,看着名字甚至床号,我就想起他们的故事。
我自己生活平实平淡,上次回去,我的班主任还说我一直很朴素。没什么故事,但有朴素的想法。
大概是十年前,我萌发写小说的念头,我没觉得我不会写。
那时候我刚转换人生跑道,有一天,想起以前我一个同学,其实和她就一年的缘分,毕业后她去看过我,还写过一封信,标着绝笔,她喜欢搞怪,在别人眼里有点疯疯傻傻的那种女孩子。不知道我怎么投了她的缘,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我想起她的时候,找人打听。一个不知名的校友留了言,说斯人已逝。当时才想起她许多事情,好像她已经预知了一切,那回头想想,很震惊,难以想象。我想写她的青春故事。
就是现在,我还记得她的音容笑貌,她的头发她的黄色长围巾。后来我写了个中篇,《那年她们他们》,就是写她的那一年。她的青春故事,我只知道那一年。我还想写个她的人生故事,我在为这个做准备。
随后上班,这个念头只是偶尔冒冒泡而已。因为住的地方离图书馆近,一年也看几本书。
那几年偶尔回家,总听到许多熟人的故事,中学后排同学和病魔做斗争走了。谁家的姑娘在生活里苦苦挣扎,谁家的媳妇走了不归路。一个个熟悉的人湮没在岁月里,他们停格在青春里,还有我的记忆。
尽管远离了以前生活的地方和生活圈,那些人物和故事却一直在我心里,看书的时候,常常想起。
那一年因为肺炎,我们放假,我有了时间,遇见简书。我就决定写。
我写我熟悉的故事,我没想什么技巧,就是现在,我也不会应用什么技巧,因为知之甚少。我想的是,我写长篇就是记录生活,记录我认为值得记的,我记得住的。于是进入简书,我开篇就写了《老房子》(后改名《回不去的家》),琐琐碎碎写了三十多万字了。我没什么野心,就想把我记得的一些人和事融进去,记下来。
中间我还写了《叶子恋歌》,大背景是我的学习经历。故事是瞎编的,写的时候,自己觉得挺带劲的,因为我记录了我的大神老师和学习实习的一些生活。我喜欢里面几个男女医学生,因为我塑造的他们,给了他们人间烟火,像真的一样,至少我这样想的。虽然最后不是我预先设想的结尾,但是我喜欢他们。这是我完成的第一个二十万字。
我这些大概只能算记录,算不上什么小说。小说应该是跌宕起伏的,有精巧的结构,有伏笔这些技巧吧。没关系,我学我写,我觉得许多人的生活和他们的故事都值得记录。
我还会接着写我的长篇。现在学习,是希望能够写得更精彩。不是我的小说精彩,而是,那些人物和故事本身,他们驱动着我去好好记录,记录他们与众不同的人生故事光与影的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