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所施工的村庄,两户村民之间因为房基地发生了纠纷:
两户村民为邻居,西户人家先盖楼房,于是找东户人间商议。双方决定:西户人家先让出三十公分为巷道,以后东户人间盖楼,也要让出三十公分为巷道。
西户人家如约让出三十公分,盖好了楼。现如今,东户人家也要盖楼,却只愿让出二十公分为巷道,并说自家地基少了十公分。双方为此纠缠不清,村里来处理,不行;乡建设所来量地,也弄不清;派出所人来了,也处理不好。
昨天,东户人家找人放了地基线,今天找挖机来挖地基。西户人家硬拦在挖机前,不让动土。双方僵持了一上午,最后挖机只好开走了。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让人三尺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