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有三传,《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讲解了春秋二百四十多年的历史,春秋的小国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大国成为霸主地位的。
什么是“春秋大义”?
本书详细讲述了古代君王是如何利用“春秋大义”进行统治的。“春秋大义”永远掌握在掌权者的手中,说你是正确的你就可以做,说你是错的你做了就要砍头了。
古圣经典、儒学思想远不是我们现在修身齐家,更多在于治国平天下。这些经典历朝历代各有不同的侧重之处,后世中法典规范也多有借鉴,影响着后世生活方方面面。
我看的也是一知半解,就书中记录的观点,浅谈一二。
新问题长是老问题
问题总是层出不穷,在任何的环境工作当中,包含了公司的,家庭的种种问题,哪些才是新问题,哪些确实又是老问题。
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读经问题像是一个新问题,这几年,所谓国学断断续续地热过一阵子,有些人极力提倡中小学要开读经课,更有人大代表提议公务员考试要靠“四书五经”,究其中原委,一方面是自豪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一方面是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所以需要儒学来补救吧。
但是,这个问题照旧是个老问题。往往纠结眼前的问题,都是老问题,过于吹毛求疵,一味的重于形式轻内容,问题的根本得不到解决。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在唐朝,武则天时代,有一天在一家小小的驿站里发生了一件谋杀案,死者名叫赵师韫,是位御使老爷,他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驿站歇脚,没想到被这家驿站里的店小二结果了性命。
乍看下去,这像是偶然的凶案,一位偶然落脚驿站的御史老爷和驿站中的店小二能有什么梁子呢?
而更加离奇的是,这位店小二,也就是谋杀人犯,在杀人之后却不逃跑,而是主动报官自首了。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没有什么幕后主使,完全是一人所为,作案动机是:报仇,报的是杀父之仇。
原来,死者赵师韫当年做个县太爷,在任期间杀过一个叫徐爽的人,徐爽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于是改名换姓,在驿站里面当了店小二。徐元庆很聪明,因为驿站本来就是给各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总有一天会等到仇人的。
果然让徐元庆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师韫就这么在驿站里丢了性命。
案情就是这么个案情,并不复杂,徐元庆谋杀罪名成立,但是,该怎么判决呢?
这才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对杀人凶手徐元庆到底应该怎么量刑?
如果放在当下社会,徐元庆必死无疑,因为现成的辱母案就摆在那里,徐元庆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某某条,于是,按照刑法第某某条的规定,应该判处死刑。
但是别忘记在当时,独尊儒术的时代,儒家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徐元庆虽然是蓄意谋杀,但他的动机是为父报仇,通俗的讲就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样看来,徐元庆谋杀赵师韫,一点儿都没错。
话又说回来,若是赵师韫的儿子为了报杀父之仇,又把徐元庆给杀了,不知道,赵师韫的儿子会不会也是无罪释放,因为他是报杀父之仇,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