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能否要回这70万元,关键要看这份包养情妇的协议是否有效。在本案中,双方的协议虽然用了“借”这个字,但两者实质上并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即张先生以李女士与其保持情人关系为条件而成立的赠与合同。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不应仅依据该协议表面的约定,还需要深入理解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本案中张先生无视夫妻感情和道德规范,与李女士订立情人协议,欲以金钱来维系、制约双方的情人关系,该协议的内容和目的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行为。法律行为无效,所得财产应当返还。所以,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给被告的70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了支持。
看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男女主签订包养协议这一情节,现在才明白,原来包养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哎,小说不靠谱呀。现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我看到那些小说有很多情节都不符合法律法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