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口桥,是恩县现存有确切记载民间所建桥梁,桥梁所在王打卦镇马颊河上,沧海桑田,历史岁月中很难再寻古迹,主要原因是解放以后,政府多次组织民工开拓马颊河,还有引黄灌溉后,黄河水泥沙也大量覆盖原貌,古遗址石碑都很难再寻迹,只能从古文记载中来了解。
《重修陈家桥碑文》原文如下:
《重修陈家口桥记》 宿州知州邑人傅汝楫/撰
恩古清河也,左临古河,右涘衞水,而在怀抱拱揖之内,视他邑最为形胜。衞即今漕河,废源衞辉,苏门通于海,见诸境若甲马营、郑家口、梁家庄、四女树,乃大渡口也。
朝廷设官,专理徒杠舆梁,因时而成,是以民未病涉而亦无待,于民自为之。古河源流无载诵说,相传黄河故道,考其上流自魏家湾與漕河别迤,注而东而北下流,亦入于海。稽诸史:汉武帝时,河决魏之馆陶,分为屯氏。元帝时,决于清河灵(灵县今高唐)鸣犊口。成帝时,特次决于东郡金堤。后又决于平原,盖以地形下而土䟽恶也。今虽不能究辨其是,观其形势深广,他水不足以当之传言,犹或可信。其浅深不一,涸溢无常。大凡人行处皆有桥梁,最要者-津期通两京路,车马往来,岁无宁日,官亦时其修理。然以延袤二三里许,难于成功,故为棚木笼土以济不通,一遇河水泛涨,则随水而东耳,人咸病之,未有起義为期永固者。
而此陈家渡,东接藩省,西通临清,其为要路不亚津期,其理壤亦如之。宿耆赵明(或铭),家居水浒,备尝利害戚戚于心。进谒县尹徐侯,曰:惟兹古河鱼鳖生焉,货财殖焉,其利吾人也。大惟兹草桥,水涨则圮,水落则修,其病吾人也。不小利在病,先病随利后人之病,公亦病之,兹将柱以石、梁以木,甃以砖,覆以土,使坚且久,不为上下病。明一人身受其责,公以为何如敢请?侯曰:吾志也。子为我襄之,迺劳之以酒,资之以禄,授之以废城曰土木之功,一以委子,吾无东顾之忧矣。
明(或铭)受命慨然为已任,遂大征土工、木工、石工,备器執用来会渡口,相地立基、斩木为梁,砻礎为柱,厥功方殷。徐侯物故既而李侯来,为令奖励益勤、賚予益厚。而明行之益力,且出其家之,所有以为民先。四方以義动者,或助以石、供以木,或资以金,抑或周以粟。悉公其出纳无纤毫利己意。积数载功迺襄,盖经始弘治丙辰(即1496年)春,而落成于己未(即1499年)秋也。其东大建虹圈七,以磅两涯,圈足向上流者甃结稍张,以吞来水之势。计其东西袤五百余尺,广二十余丈。其西,当西北二水交冲处,又建小桥壹所,栋梁圈结一如大桥步置坚定,由是舆不脱辐,马不遗驾,人不履危矣。
若此者,明之力也。明不自有其力,归之于上,曰“吾侯之力也”。侯亦不自有其力而归之下,曰“吾民之力也”。遂命伐石勒司事者名,且谒子记其废兴颠末。
夫惟義则居后,利则居先,人情然也。赵子首倡为義,而好義者源源而来,可见義之在人心不泯也。其为利也,執大迺能不贪而有之。若知義利先后之辩者矣,虽然赵子明,民也。好義而民尚从之,矧有民社者乎允迪厥義,民之服从,当何如哉!自有无穷之利矣。言非无稽,圣人以義为利之遗训也,故书以启后之君子。若夫伐與不伐,则非子之逆料也。
傅汝辑,傅性之子,弘治五年(即1492)壬子科举,正德十年(即1515)任陕西祁州知州,改调直隶宿州。
李 泰,山西闻喜人,成化十年(即1474)举人,弘治十二年(即1499)任恩县知县,任七年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