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资产减值

一、资产组认定考虑的因素

1、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2、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二、资产组减值的处理原则

1、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

2、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锦囊妙计】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③零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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