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木:
今天和小疯说起睡眠时间不够的事,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一本书,书上说人的一天睡四个小时就足够,睡眠多的人是可以通过锻炼减少睡眠的。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小,大概是刚上小学的样子,对书上的话深信不疑,心想,如果减少了睡眠时间,我就有更多的时间看书了,于是就开始减少睡眠的锻炼。
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所以我自己一个房间。妈妈临睡前会嘱咐我早点睡觉,我就乖巧地闭上灯,等妈妈回卧室睡觉了,我再打开灯。小孩子嘛,不打开灯很快就睡着了,必须打开灯。
我做了个计划表,一天晚睡一个小时,争取一周内就把睡眠时间减到四个小时。前两天还行,到第三天就受不了了。原来是八点睡觉到早上六点起床,第三天我就得十一点睡觉,到十点时已经熬不下去了。那时电视是放在爸妈卧室的,也没有手机和网络,晚上只能看书,我就坐起来看书。坐着也打嗜睡,书一次次地掉到地上,掉到地上,惊一下子,清醒一会儿,再看一会儿书。
正在神经病似的折腾自己,妈妈从卧室出来,抓我个现形,我趁机上床睡觉了。第四天,我想妈妈一定会留心我睡不睡觉的问题,所以闭上灯我等了很久没有起来,想着等妈妈睡熟了我再起,结果我就睡着了。
后来的几天因为没坚持下去也就算了,现在想想也挺有意思的,那时真的好傻,只要是书上写的都信。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可惜我那时没读到这一段,不明白这个道理。
到自己开始写东西的时候,见证了身边小伙伴的作品从文字变成铅字或变成音频的过程,对书的神秘感已经消失殆尽,不过却不改对书的迷恋,尤其是小说,爱看也爱写,虽然写的不怎么样。
有的朋友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迷恋写小说,有时还会嘲笑我,问我:“你什么时候能拿到版税啊?!”我心想,我才写了半年,如果我能拿稿费,那些写十几二十年的人该怎么办呢?
此处可以唱高调:我们做事一定要有功利性吗?为什么不享受写作的过程呢?为什么一定要用钱来衡量所有的事情呢?如果一定要用钱衡量,那人为什么要吃饭呢,吃饭又不能赚钱,还得花钱,最主要,吃完还得那啥,多浪费。
哈哈,我有点跑题了,你可能会说人不吃得饿死,那我也胡扯一下,我不写得闷死。
要知道写小说,或者写别的文章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
首先,脑子里有了一个想法,思维总是比行动要快,一下子就能想到好多东西,然后就会心潮澎湃,跃跃欲试想写下来。开始写或决定写时是最兴奋的,脑子里好象能出现另一个世界或者另一个小社会,而那个小区域完全是你的,里面的人也完全听命于你。
求叔说,这是一个创作者最美的时候。我也深以为是,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都带着“神”的光环。
我坐在电脑前,听着手指敲键盘的声音,噼啪作响,特别有成就感。
接下来笔下的人物开始成型,会出现对抗,开始的想法这个时候需要修正,不断地修正,于是写的作品开始卡壳,十万个不爽。好象自己与作品作战,又好象自己与自己作战。不爽得都想骂街,其实我也不会骂街,反正就是那种感觉吧。
有时某个精彩的地方歪楼,还舍不得砍,心疼得真如断手一般,就找个地方复制粘贴过去,保留一下。想着以后再用,不过一般情况下,以后也用不上。
有时人物不听话,就得费心去捉摸,如果我是这个人,我会怎么做。写到疯狂的时候,真是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都得想一想,今天我以谁的身份起床。如果是女主,那就悄悄地起床,叠好被子,如果是男主,那一脚踢开被子跳下床。
写到结尾就更有意思了,本来开篇的时候结尾就已经想好的,所以写到结尾好象有一种终于找到你的感觉。九九八十一难过去,终于修成正果,当然要放纵一下。于是最后的结尾经常是用笔最轻快的时候,即便是悲剧结尾,也忍不住在敲最后一个标点时挪动一下身子,哈哈,终于写完了!
如此下来,一部小说或一篇文章,就象是一出独角戏,自己演的酣畅淋漓。就算写的不好,也有一种工作完成,使命完成的快感,至少是满足了自己,感动了自己。
所以怎么能不写呢?不给钱也要写啊!当然,给钱更好了,难道我们私下里不是这样想的吗?嘿嘿!
唉,我真希望小时候看的那本书说的是对的,人一天只需要四个小时睡眠就够了,那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来胡说八道了。不过,我不去写那些学术类的文章,不鼓励人们去锻炼减少睡眠,现在想来,那是不科学的,至少不适合我,睡眠太少我会崩溃。
一天为什么会是24小时呢?为什么不是32小时或48小时,真心不够用啊!
合子
20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