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因地制宜、协调统一、分级责任、求真务实推进乡村振兴。该办法有利于以责任落实推动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对农村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在党的带领下我们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在乡村振兴阶段,也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机制。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不同的乡村有着不同的地貌、文化、语言,因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就极有必要。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各地农村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基础工作程度不同,明确本地区的责任机制,有利于高效推动本地区乡村振兴进程。
协调统一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绝不是单一力量就可以完成的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合作,再呼吁社会团体和民众广泛参与,协调多股力量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分级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在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职责清晰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也需加强责任意识,各责任主体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
求真务实推进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坚持向质量看齐、向实效看齐,不求数量和进度。更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上,不做表面功夫,真正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更多的现代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农民。
我国是农业大国,乡村是农民的家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依靠科技和改革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对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