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边

退休后的生活是不是真的总是那么平淡无奇?如果哈罗德没有收到奎妮的来信,他是不是就这样在福斯桥路重复着每天都一样的生活步调?是不是跟莫琳渐行渐远再渐行渐远?

他思量着现在的情景:奎妮远在英格兰的那一头小睡,而他站在这一头的小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毫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哈罗德不禁因为这种简单笑了。

没有深思熟虑的勇气,或许是冲动,或许是一时兴起,可这一刻他真的,就做了这个决定。并付诸以行动。

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想太多'会影响决定。

像你要去一个新餐厅吃饭,也会考虑环境,食物是否可口?就餐的人多不多需不需要等位?甚至你还会考虑到餐厅的装潢会不会影响你的食欲?等你考虑完了这些因素,饭点过了,你只好草草了结这一餐,想着下一次再去,可下一次是什么时候?

像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旅行,当然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绝对是头等大事。可你还会考虑去旅游是不是要买个新的旅行箱?买件新衣服?要带什么行李?住的地方?旅行攻略还没做去了怎么办?想着这吖那的,结果假期就要结束了,你还没出行。

很多时候我们缺的就是那股冲动劲。

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她终于开口了,“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当我们蹒跚学步的时候,大人也是告诉我们,一步一个脚印,一只脚换一只脚的往前走。有的时候为了鼓励我们走到远点的目的地,会在目的地那里放置一个足以吸引我们的玩具或其他东西,然后你为了得到它,就算跌倒在地也要到达的奋力往前。

往往走着走着跌倒了,坐在地上耍懒号啕大哭再也不肯往前了。父母总是希望儿女能坚持勇敢点,想要的东西自己走过去拿。

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干,一看到宝贝孙摔了哭了总是第一个冲上去递上目的地的东西,还一个劲的哄着。顺带也骂一下害你摔倒的地面,当然还会责备父母'视若无睹'的 '狠心'。

以至于慢慢的,或许你就学会了,你想要的东西,懒得走了,就哭耍赖,因为你知道,只要你哭了,就一定会有人自动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

久而久之,你就不会想着'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去走路,去远方。

我很庆幸从小到大,我家里的大人都不会过度宠溺。小时候走路摔倒了,我妈会说“不要只顾着往前冲,也要注意脚下。摔一下而已,哭有什麽用?”

我爸会说“摔了疼不疼?自己爬起来”

他们不是狠心,只是从小要给你多点“摔倒了就自己爬起来”的教育。

真的,我从小没少摔。虽然是个“哭包”,但印象当中没有因为摔倒而哭的。

在外公绑着扁担的自行车上摔下来,没哭。在树上不小心踩空了摔下来,也没哭。。。

摔倒了,哭也没用,路还是要继续走!

想去一个地方,想做一件事真的很简单。

一个需要一点冲动,一个需要左脚右脚往前走。

人生旅途也一样,背负太多东西,会累,身体累,心累。 所以,能轻装上阵的时候别要太多包袱。

哈罗德把身上的东西全部寄回去给莫琳的时候,我想他已经做好风餐露宿的准备了。

一路上遇到不同的人,他的追随者 维尔夫,利用他大肆'炒作新闻'的里奇,跟里奇不对盘的凯特。还有那只不知名的小狗。

他们中途离开了,或许是各自的信念和目的地不同。最后他还是一个人走。

哈罗德对自己说那是小狗自己的选择,它选择了陪哈罗德走一段路,现在它决定停下来,陪那个女孩儿走一段了。生活就是这样。但失去最后一个同伴,哈罗德感觉到又一层皮肤被生生撕掉的疼痛。他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心中一阵恐惧。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承受更多。

生活就是这样,有些人只会陪你一段路,真正能陪你走到最后的还是你自己。

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别人会在半道上放开你的手。他们只是在半路下了车而已。

可你的路还要继续。

一个人走路或许真的会很苦很累,难过的时候没人安慰,累的时候也没有人陪。路程越是到最后越有人扛不住,想放弃。坚持的时候最怕快到终点的时候放弃。

最后的旅程最辛苦,往往很多人都坚持不下去。

越是辛苦的时候越要坚持。

想起网络上的一张照片,快到终点的时候往回走了,收获的只有过程的辛苦和累,到头来后悔自己花了那么长时间浪费那么多时间,没能到终点。

开始新的一段旅途之后,往往最后累的时候也会放弃。

我只想告诉我自己,当你累的时候,当你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当初自己为什么坚持了那么久?!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想过,哈罗德是不是不爱莫琳了,其实他心里最放不下的是奎妮,不是莫琳?

不然他为什么会不辞辛苦的走了六百多英里,只为去见她一面?他完全可以坐车,开车,甚至在征得莫琳同意之后再出发,兴许莫琳也会要求同行,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缓解的更早一些。

可一路上的回忆旧时光,他真的很爱莫琳。我一直觉得如果一个男人不管去到哪,都能想到你,会想到给你带个小礼物明信片什么的,他如果不爱你,不喜欢你,他没必要这么做。

亲情友情爱情,本来就不应该有冲突。他爱莫琳,可他也很珍惜奎妮的友情,他爱戴维,或许只是方式不太会表达。

《一个人的朝圣》算起来看了两遍了,总感觉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可一个老人的信念和执着我看到了。

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或许我只能任由它懵懵懂懂,对我来说,这才是这本书第二次让我着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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