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一个人。
在这个夏天,她不是冰镇可乐、冰镇西瓜,也不是呼哧作响的风扇,她甚至和清凉不搭边,她是热情,是爽脆,是满头大汗。
她说我才是她的真爱,以前觉得闺蜜是啥玩意,直到遇到我,她说好久都没遇到这样一个人,原来我在这里,害她找了好久。
明明最开始的时候我们都看对方不爽,明明第一次一起回寝室的时候都是一路互怼着回去的。而后来记忆变成每天约好一起去买粥,然后坐在路边的石椅上吃早餐,一起跑回寝室洗澡。也许在后来的相处中发现彼此频率相同,也许是那晚我拉着她向前跑超过同寝跑回去洗澡的女生,又或许是彼此身上的细节太相似,才短短几天,就有了这样一个质的飞跃。
第一次,有一个人那么开心的和我说,我就是她的真爱,是她找了好久的那个人,是我让她对闺蜜有了定义。
她所有温柔和善解人意都融入在细节中,会给我带一兜的零食,想着给我惊喜,会跑得很快给我占位置,给我拿好筷子,会心疼我站久了会好累,会第一时间和我分享听到的八卦,在老巫婆看不到的地方对我挤眉弄眼,一起吐槽老巫婆,一起讨厌不喜欢的人,说带我去看雪去溜冰。
这个暑假充满汗水,却也让我感受到青春的飞扬,那种畅快淋漓,是对这个年纪和友情最好的尊重。
我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的一个人,风风火火的,主动而热情的对我坦诚相待。
一个赤诚而火热的河南姑娘。
她叫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