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写爱情类的文章,主要是认为自已不够浪漫,理解不了爱情。
写不了爱情故事,不代表不喜欢爱情。相反,经常被爱情故事、爱情歌曲及诗感动的稀里哗啦。
爱情大诗人仓央嘉措的《那一世》,每次读都很感动,这或许是文学的魅力。
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李宗盛一句歌:“爱情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对,爱情是个难题。当爱情来时,李宗盛抛妻弃女都要和林忆莲在一起,可是最后也是以分手结束。
对电视剧里的爱情故事,自己会哭的像个傻子。但是回到现实生活中,每天面对生活中的各种琐碎事情,能一直和颜悦色的说话,不吵架已经了不起了。
时间长了,慢慢就理解了“我和你最浪漫的事,就是一起慢慢的变老”。至于“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能一辈子不离不弃,相互容纳,才能熬成最美的爱情。
爱情像鲜花,美丽易碎。于是理解了,为什么爱情是伟大的。除了正在热恋的男孩女孩外,许多人还要在不停的歌颂它,为它写故事写诗,每个人在心里给自己找一个理想,那个现实不存在,却时时能打动心中最弱的那点感情。
张爱玲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对许多人来说就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人。
爱情“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爱情是“看你满脸的皱纹的笑,像层层叠叠的花瓣般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