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到学佛的人相互提醒:“小心!勿造口业!”这里的“口业”主要是指谤法谤僧,说人过失,挑拨是非等等。然而另一种更严重的口业往往被人所忽视,那就是:随便宣说有关甚深见地的话语。
所谓“有关甚深见地的话语”,主要指有关般若智慧、法性(自性)等方面的话语,诸如“烦恼即菩提”,“本来无一物”等等大家常能听到的话。般若智慧是佛法的核心,佛陀正是通过宣说般若智慧令众生认识佛性而解脱成佛的。
既然般若智慧对众生有如此大的好处,那为什么不能够随便宣说呢?正是因为般若智慧如此重要,正是为了保护众生的善根慧命,所以必须要在各种条件都具足时才能宣说。如果条件不具足就随意宣说,将是严重的“坏法罪”,那样不仅会损害听法者的慧命,也会障碍说法者的修行,更会加速正法衰亡。
宣说甚深见地需要哪些条件呢?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说法者必须有传承有实修,听法者必须是相应的根器,说法的时节因缘必须成熟,说法的地点环境必须恰当等等。按照印度那烂陀寺的规定,传法时必须具备“五圆满”:本师圆满、境圆满、眷属圆满、时圆满、法圆满。
宣说甚深法要是一件十分严肃重大的事情,绝不可以随便。不恰当的说法会断送众生的慧命,是最严重的杀生,是比十恶业还要严重千万倍的罪业。佛法甚深如大海,非凡夫所能测度,而正与邪的差别又是那么的细微,修行者稍有不慎,就可能走上歧途。在这一点上,祖师菩萨们也曾有所示现。宗喀巴大师早年在读《大般若经》的时候,因为看到经中反复强调“空性”,因而感到似乎一切都“空”了,甚至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佛,后来经过猛厉地忏悔才闯过了这一险关。
这给后人严重的警示:连宗喀巴大师这样的菩萨都险些走岔路,更何况我们这些初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