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气呵成读完《一个人的朝圣》。
我也放佛和哈罗德从布里奇一起走了627公里,终于到达贝里克,合上书的一瞬,我觉得他就是我自己。(多么矫情的自己,爱自己)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过路人,站在人群里一点也不出彩。我也不会麻烦任何人。当我告诉她们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也都能明白。他们回顾着自己的过去,也希望我能到达目的地”
我们何尝不是生活里的过路人,每天勤勤恳恳,循规蹈矩。起床穿衣吃饭工作睡觉。日复一日。偶尔天晴偶尔下雨。这就是唯一的差别。
我们很少跳出去。
甚至,从来未曾想过要跳。
但是,普通人的渺小和孤独总是让人诧异,anyway,又时刻牵动着内心的温柔。
所以收到奎妮的信,哈罗德心中的温柔被唤起了。他对加油站的女孩心怀感恩,他记着女孩说的话“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于是他穿着不合时宜的帆船鞋,穿着衬衣打着领带就踏上去见奎妮的路。好像已经忘记他已经是70岁高龄。(总之大于65,忘记了)
哈罗德走过不断上演故事的城市和乡村,经过溪流和森林。好像周围发生的一切对他都没有任何影响。也不是没有怀疑做这件事——千里迢迢见一个20年未曾联系身患癌症的好友,是对是错。他只想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
在行走的过程中,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或者旁观者,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当他恍然明白这一点,勇敢的保持真我,诚实的做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我们每个人,都知晓生活并不会一帆风顺。
生活就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呀。
但是也正是因为未知,才让人看到更加丰盛的希望。这是多么棒的一件事情。
而真实的情况却是,现实中的我们,喜欢把目光聚焦在自己的喜怒哀乐各种小情绪里,一丁点的变化都会让我们惊慌失措。我们被自己打败而非他人。
为什么不把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呢?什么是伟大的事物?
我理解的伟大的事物,并不是做超人或是绿巨人(偏爱绿巨人无法自拔),很显然他们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也有不伤大雅的弱点。
伟大的事物,就是专注于目光之所见,不局限在自己生活的小世界。
不束缚于过去和现在,不设定任何框架。
脚踏实地,野心勃勃。
身披战衣,成为想成为的人,按自己的意愿过一生。
做自己生活的参与者主宰者而非旁观者。
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思的人生。
地图是平的,历史是长的,人是活的。
生命因为死亡而完整。
既然都要一死,为何不畅快淋漓的活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