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本书好几遍,实在是有些感觉不吐不快。
以前看书写读后感,都是思量再三,研讨来去,总想从中学会什么,这次,只纯粹的为了感动。能感动我的,一定是好书——至少是我以为的好书。
刘十三,很悲催的小人物,却一直努力地生活。
四岁时候被亲生母亲抛弃,连母亲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只在云边的想象里有,只在身边各种“妈妈们”的做法里丰满,有追着给孩子装好吃的,有把孩子抱在怀里温柔喂药的,有刘十三的思念。
还好有一个看似厉害,实则对他极为关心的外婆,苦命的外婆。外婆一个人孤单地拉扯他长大,自己的亲姑娘一去不复返,据说走得很远,再也没消息,丢下一个孩子给老人。幸好有这个孩子,跟老人在孤独的岁月中作伴。
当刘十三心心念念为考清华考北大努力时,他失败了;
当刘十三认认真真与牡丹谈恋爱时,他不知道其实人家早已另有新欢;
当刘十三早出晚归卖保险赚钱时,他三个月连一份保险也没卖出去……
刘十三被外婆弄拖拉机连夜拉回了云边镇的小卖部。他在家乡也为了一千份的保单在努力。就这样的一个平凡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人物,生活中仿佛比比皆是,可他的那份拼搏执着和认真一直在感动着我。小心翼翼,可老天总是跟他开玩笑,给他挫折,一个又一个的磨难。
外婆,年轻时嫁给了爱情,却成为寡妇。被逼无奈只能留下亲生孩子离开婆家回到云边镇,开个小卖部谋生。一天女儿回来,却又走了,丢给她一个四岁的外孙。在外婆最后的录音笔遗言中特意有交代:
“如果有一天你妈回来,我是等不到了,但万一她肯回来,你碰到的话,帮我跟她说,我不怨她,让她别太难过,她永远是我的女儿,我永远都盼着她好。她去哪儿,嫁到再远的地方,回不回来,都是我的女儿。记住了,别瞎讲八道,你妈不容易,别怪她。”
这就是妈妈,这才是母亲,真正的,伟大的母亲,感人,催泪的母亲。
外婆在半年前得知自己得了癌症,治不好的那种,还有半年时间的那种。就是那天,她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看外孙,发现他过得不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她一个上了年岁的老人拖着病体,分了若干次,忍者口腔里的血腥味,熬了两天一夜,把外孙子弄回了云边镇。在孩子醒来时又云淡风轻地装做毫不在意……
程霜,一个被判了死刑,得了绝症,却依然开开心心乐观地活着的一个女孩。一直在家和医院间徘徊,一共只从中逃离过三次,第一次遇见了刘十三,第二次和第三次是来找刘十三,没有第四次了,没活到有第四次的时候。她总是留小纸条给刘十三,第一次写,“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第二次写“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第三次是当面说的,“第一句话,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最后一次,程霜没来,刘十三去找了她。看到的是她生前最后几天拼命画的画,她给起名叫《一缕光》,画下方,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读到此,我再次泪落。一个与命运抗争活得看似洒脱,却是带着镣铐跳舞的女孩,活成了一缕光,照亮了身边人,照亮了刘十三,照亮了球球,所以外婆说是“一家人”。
球球,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孩,原来靠着镇上人的同情小打小闹骗着一点钱财养活自己的疯爹。后来一次欺骗中喊刘十三“爸爸”,喊程霜“妈妈”,就此开始她其实的幸福生活,她也有了外婆,有了家。可她没忘还有个疯爹。她靠捡来的各种物品为疯爹撑起了一个简易的“家”,她参加婚礼喜宴,还网书包里装东西(大家都装看不见),里面都是疯爹爱吃的鸡蛋糕,当然还有她给外婆和程霜的东西。也恰恰是在这一天,她的疯爹被警察开枪打死了。疯爹拿着别人赖账写的欠条到处要账未果而疯,他拿着欠条去银行取钱,口中念念不忘的是“女儿开学啦,买课本,买球鞋,买吃的……”另一只手里拿着斧头,“他们说,我死了,球球才能过得好……”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刘十三和程霜都没有领养资格。刘十三到福利院当一个月的义工,七八岁的小女孩在福利院乖巧得不像话,她小心地保护自己,却告诉刘十三:“所以你不要担心啦,难道你一直在这儿陪着我?义工不赚的,你要是变成穷光蛋,我可不管你。”听起来凶巴巴的话,却透着一种世态炎凉的悲伤。老师让小朋友们写喜欢的动物,球球写:“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他个子不高,非常穷,长得有点帅……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一部作品的好与坏, 可能与文采语法有关,可能与深度广度社会度有关,可能与反应的现实有关。
今天,我判定这部书的好坏,只与我的情绪有关。它,感动了我,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