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kill a mocking bird》

看一般的简介,以为这是一本批判美国30年代法律制度的书,仔细读下来,感觉只是借助了法律的角度来批判落后社会观念。

Atticus认为,知更鸟是“只给人们带来好处而没有任何害处的鸟”,所以当他给孩子买气枪的时候,要求他们不要射杀知更鸟。

作为一个隐喻,书中实际上有两只“知更鸟”。

一个是Tom,他是个黑人,被白人女孩诬陷。书中正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描述。虽然Attics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冒着生命危险对抗了白人极端势力试图在司法之外杀掉Tom的行为,使得Tom受到了正常的法律审判,然而,在证据确凿证明他无辜的情况下,陪审团仍然对他做出了有罪判决。在他在监狱等待上诉的期间,他由于丧失信心而企图越狱,而监狱警察面对这个残疾的、希望不大的越狱,也进行了过度的防卫(17枪射杀),逃跑者不理智,借机杀人者也同样让人不齿。

一个是Boo(Arthur),他是个白人,青少年时经常跟一群不被白人社区认同的人在一起混,后来被判劳教,被家人带回家后,从此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闭门不出几十年。“那个家从他回去的那一刻就死了”。然而即便是这样,还是有邻居造谣说他晚上出来瞎逛,甚至在她的窗外凝视她。Boo一直是被“虚写”的,主要从侧面讲了Scout所听到的各种关于他的传闻轶事。当Arthur为了救Scout和Jem而突破自己的心障从家里走出来杀死了袭击者,拯救了两个孩子时,Atticus和警长不约而同的选择掩盖事实以保护Arthur。

到底是谁杀死了“知更鸟”呢?杀死“知更鸟”的,是整个社区的那种无知的群氓状态。是不同种族和群体之间,基于想象的相互恐惧和仇恨。

Scout在经历了袭击之后对Attics说,她对刚发生的袭击并不感到害怕,她发现真实的人和事并不吓人,吓人的还是书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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