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洲首席畅销小说的《一个人的朝圣》,为何能够稳居畅销榜多年?这与它的作者蕾秋·乔伊斯从业经历有关,她曾是BBC的资深剧作家,还曾于2007年,荣获Tinniswood最佳广播剧奖。
后来,她转向小说创作,第一部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于2012年完成。一经出版,即获得热销,好评不断,还入围了当年布克文学奖及英联邦书奖。这么好看的故事还要从一封信说起。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这是整篇小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写在扉页中唯一的一句话。
这是一封什么信?信里说了什么?为什么会改变一切?被改变的一切是什么?改变之后又是怎么样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翻开第一章《哈罗德与信》。在这一章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好好先生哈罗德,和他那有些絮絮叨叨的妻子莫琳。
从“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空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这一句描写中可以看出,哈罗德是个干净整洁的绅士,连吃早餐时,都要保持西装革履。这也为后来的哈罗德收到信之后的改变做了铺垫。
通常,这样性格的人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过着一模一样的日子。事实上也是,他在“贝里克郡,他并不认识谁。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已经退休的一个人,却并不认识几个人,日子过得特别单调。
当这样一个人忽然收到一封来信,内心除了疑惑,更多的是一种好奇。会是谁呢?为什么会有人给自己寄信呢?这样一种写作手法,也开启了读者的好奇心。就连莫琳也说:“可能弄错了吧?”
相伴多年的老伴,也不相信会有人给哈罗德寄信。“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这句话其实表达了哈罗德的好奇心大于疑惑,此刻的他,对于这样一封来信,是有一些小兴奋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就这样,被一封信给打破了。哈罗德平静得近乎死寂的内心,也被这封来信给激活了。
当然,真正让他为之一震的是发现来信的人,居然是曾经的同事奎妮。几十年过去了,自己居然被这样一个人记着,被人惦记着是一种幸福。然而,那个惦记自己的人,此时因为患了癌症,已经命不久矣。
奎妮写来这封信的意思,是向哈罗德道别的,而且是永别。这让哈罗德的内心无法继续平静死寂下去,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可是,自己是一个“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这样一种状态,又能做什么呢?
好吧,哈罗德决定总要做些什么,要不,写一封回信吧。相比之下,莫琳对这封来信并没有多大的反应,她甚至都不记得奎妮这个人了,她并不认为这件事情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她也没有意识到,这封信正在一点一点瓦解哈罗德已经僵化的内心。
作者非常善于描述一个人内心的转变,在这一章中,哈罗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忽然对这封信有一些好奇。好奇心,本身就是一种年轻的状态,一种活力的体现。
一个人不会因为年龄而老去,而是当对一切都失去兴趣的那一刻,他立马就老了。所以,好奇心让哈罗德苏醒,奎妮身患绝症的消息让哈罗德的内心不再平静。他提笔写信,写信的目的就为了自己能因为寄信而出去走一走,他感觉自己坐不住了,他得做些什么。
他并不是真的想寄一封信就完事了,所以,当他走到第一个邮筒时,他给了自己一个理由:反正今天天气这么好,就继续走走吧。可是,当他走到大街上时,他想到他的儿子戴维,戴维并没有在这一章里出现,但他的名字出现过几次,隐隐地横在他和莫琳之间。
于是,当他继续走了几条街后,便坐在路边默默地哭泣。此时,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奎妮有着特殊的感情。而且,他并不愿意当着莫琳的面流露自己的内心。这里面到底发生过什么故事呢?
这是一部长篇小说,这个优秀的作者,在第一个章节里,就在不断埋下伏笔。这些都会在后面的章节中不断地揭露答案,但同时也会埋下新的伏笔,带着读者一直读下去。
当他看到一个年轻的母亲带着一个正在吃雪糕的孩子时,他忽然意识到,长期以来,都是莫琳代表着他在给戴维所有的信件、卡片的结尾处替他署下“爸爸”两个字时,他的内心彻底觉醒,一个声音浮了上来:“我是谁?”
“于是,他就这样走过了邮局,连停都没有停下。”这是本章节中最后一句话。这句话开启了哈罗德开始放下一切,突破自己,走出内心束缚的心路历程。他一个连家门都不出的老人,历时87天,走了627里地,不仅仅是单纯地去看老朋友,他也在找回自己。
明天,将为大家解读第二章《哈罗德、加油站女孩与信念的问题》。尊重原文,燕晓品读会纯是个人解读的碎碎念。或许您读了原著后会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喜欢本书的亲们,在留言区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