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顺治年间,山东一带,老百姓过的十分困难,很多老百姓只好落草为寇,偷偷做盗贼到处打家劫舍,这样日子久了,当地的治安就变得非常混乱,朝廷为此可是烦恼不堪。
因为数量太多,所以官府也不敢抓捕他们。
后来朝廷想了个办法,就是招安这群老百姓。
这群盗寇受了招安后,往往就归顺了朝廷,从此成为正常人家。
县官为了好管理他们和区分他们,特别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盗户”。
因为当时朝廷很关照这些盗户,所以给了这些招安后的盗户老百姓许多好处,各种特权。
当时的律法里,凡“盗户”与一般老百姓发生争执,官府总千方百计地袒护他们,为的就是怕他们重新造反,再次搞得朝廷十分动荡,为祸一方,老百姓虽然对这些一知半解,但是也恍惚的意识到盗户有更多的好处,更被偏袒。
这种对盗户的各种好处和特权,让普通的老百姓日子久了,渐渐变得十分眼红,各种羡慕嫉妒恨。
后来就出现了个奇怪的现象,每次打官司的时候,打官司的人总是往往冒称自己是“盗户”,而另一方呢,因为不愿意吃亏,也总是竭尽全力的证明对方是假的。
这就非常啼笑皆非了,许多县官慢慢哭笑不得的发现,每次打官司开庭的时候,往往双方并不争论案情和是非曲折,反倒是在苦苦争辩,到底谁是真盗假盗,为此总是争论不休,把整个大堂吵成了菜市场,留下了许多笑话呢。
后来正巧,这一带又闹起了狐妖。
许多狐狸成了妖怪,到处作祟,各种勾引凡人,日子久了,凡人也变得奄奄一息,因为狐妖作祟,搞得当地的老百姓苦不堪言,十分痛苦。
狐妖到处作乱的非常猖獗,以至于后来县官的女儿居然都被狐狸迷住了,一天天的神不守舍,最后整个人病在了床上,整日说着各种各样的胡话,仿佛三魂丢了七魄。
县官一看这种情况,当下被气得半死,吹胡子瞪眼,连忙派人请来了道法高深的法师。
这法师各种施法和用符咒,废了一番力气,可算是抓住了狐妖,众人大喜,连忙把狐妖放到了瓶子里,法师想了想,说:“得用火烧死它。”
众人连忙生火,火光瞬间熊熊燃烧,瓶子里的狐妖被烫的上蹿下跳,围观群众都忍不住叫好。
就在这时,特别啼笑皆非的一幕发生了。
这瓶子里被困住的狐妖,平常经常观察人类的一言一行,此刻竟也学的入木三分。
感觉到火焰熊熊燃烧,瓶子越来越滚烫,这狐妖被烫的受不了,一边疯狂挣扎着,一边忍不住学起了平常打官司时争论的那些人类一样,大声叫道:“我是盗户,我是盗户,你们快放我出去啊!”
围观群众听清了狐妖再叫什么的,听了这话,都忍不住暗自发笑。
当某个群体有了特权后,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往里挤,这可真是贻笑大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