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有写作的冲动,或者说写作的冲动叫醒了我,你会不会打我?
日更进行了115天,收获是巨大的,不是阅读量和粉丝,而是对写作的认知。
一:输出文章的目的
在学习中总结归纳,输出时有了明确的目的。
1:内化建立自己的知识系统。
【这是实打实的收获】
2:给别人带来价值。
【能打动你的,也一定会打动别人】
二:套路很重要。
文章的开头、结尾、段落、字、词、句、语法,都是有固定套路的。
唐吉诃德的作者,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说:【骗子发达】。
这句话没错,但却只适用于大场面大事件,具体到写作这样的丛林世界就行不通了。在这里,你必须得一步一个脚印,一字一句地往下写。在那个蛮荒世界里,一旦你开始撒谎,不真实的讲述你所了解的事实和感受,一切都会分崩离析,坍塌下来。
这句话道出了写作的真谛,有感而发的真实。
这看起来好像背离了写作有套路这句话。
但我理解,写作的初衷和套路就像衣服和熨斗。熨斗改变不了衣服的质地,但它能熨出棱角,衣服有形,才显得好看。而套路更像剃刀一样,去除多余的毛发,让你的脸看起来更加光洁。
遵从内心,以生活经历为背景,好的艺术加工,这并不违背有感而发的真实。这就像把原始的食材加工成美食,让你享用的过程一样。
那些生活中的美,不正是来源于此吗?
【律师行】是美国知名畅销书小说作家约翰.格里森姆的作品,小说情节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节奏紧凑。这本书最让读者着迷的是年轻的律师道德处于两难,替黑帮卖命,毫无疑问是不对的,但薪水丰厚,还可以开宝马,而这只是新人的待遇。
但事实上格里森姆压根从来没有替黑帮做过事,和黑帮一丝的纠葛都没有,他的故事扎根于他所了解到的现实生活,他本人的经历。他以极端诚实和坦白的态度把故事写了出来,让人们享受着阅读的快感,这不正是遵循内心的创作吗?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的销量不计其数。
我不看重写作的套路,而注重内容。
对,这也是我曾经的想法。但随着写作时间的推移,想法会改变。
谁也拒绝不了美。
因为写着写着,你会从作者变成读者,会以读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的文章。角度互换会让你体验到,你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写作的冗长和多余部分会让你的文章像一个庸肿的老妇人,而逻辑不清和结构混乱会给读者带来阅读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阅读。
所以套路很重要。
写作的认知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改变,目的和套路也会不断完善,你会发现更多的美。
我坚信这点。
三:如何阅读
遵循自己内心是写作的出发源点,下一步就是如何积累素材了。
现今,读和听是积累素材的主要手段,但阅读的比重还是大很多。
关于如何阅读,中国著名文学家金克木先生说道:【读书中无字的地方,比读有字的地方还多些】,这句话应和了古语【当与无字处求知】。
阅读是通过自己的眼睛,看到别人的一段话,在脑海里横向纵向延展开来的过程。
厚厚的一本书,你读完后可能会说,这本书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或者是用思维导图画出脉络。但一本书往往每一句话都值得品读,都可以用延展的思路去想,去假设。把作者没有说出的话甚至没有想到的话,用我们自己的话再讲出来,用以填补书中的空白,那么我们就发现了一个可以重复使用的知识或模式,这便是阅读或叫深度学习,读书读出真味来了。
福尔摩斯曾经对助手华生说:你对一件事情只是在看,你不是在观察。
这句话也道出了同样的道理。
法国哲学家彭家勒在【科学与方法】一本书中说道:我们不去寻求相似,我们尤其要全力找出差别,在差别中首先选择最受强调的东西,这不仅因为他们最引人触目,而且因为他们最富有启发性。
这大概就是阅读的要法了。
总结
不管别人怎样,持续的写一定会收获很多,认知的提高,阅读能力的提高,这是显而易见的。深度学习,不止了解,还要知晓,要看出书本空白处的东西,这种延展式的阅读才能够有深度和广度。广度能够让人不闭塞,深度能够让人不只是学之皮毛。最终知识不在于记住了多少,而在于你应用了多少。
最后,在文章的结尾,按照惯例,我一定会加上一个鸡汤式的结尾。
心若向阳,无问东西。
这是我自己鼓励自己的一种方式。
中国的搏击正在走向世界舞台,【勇士的荣耀】是国内顶尖的赛事平台。
他,是勇士荣耀的领军人物,今年刚刚25岁,但已经从事搏击事业十年了。
十年来,我见证着他一步步走向的辉煌。眉骨开裂五次,手脚无数次留下石膏包裹的印记。
看到他鲜血抛洒在擂台上的惨烈,看到他一次次的倒地-起身-逆转,我最终折服,成为他的忠实拥趸。
我喜欢他的人,更喜欢他说的话:
十年对于常人而言,是一个漫长的数字。做一件事,如果你的内心不够强大,一年甚至一天,你都会嫌它长。但如果内心强大,十年,你也会觉得它太短。
一 铁英华
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