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一种刑罚,不会伤害身体,却非常“屈辱”,如今受年轻人喜爱!

中国古代设有多种残酷的刑罚。其中,墨刑是对人的身体伤害最小的一种刑法。这种刑罚不会伤害身体,但会令犯人的尊严尽失,永远被贴上罪犯的标签。

自古以来,人们便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说。古人的头发不会剪,身体更不会随便用尖利的器具触碰。如果在显眼的脸上留下明显的图案,那么无疑不仅对被罚者是一种奇耻大辱,而且还会被冠以不孝的恶名。

举例来说,秦国商鞅变法时用法严酷,有一次太子犯法,太子不能受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代太子受过,以示惩诫。秦末农民战争中的诸侯之一英布,年轻时也曾因小罪被黥面,因此,人们就叫他“黥布”。这种把文身当成惩罚的惯例,一直保留到唐宋时期。

那么,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为何喜欢文身呢?或许,文身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方式,有的男孩文身是为了彰显男子汉的气概,有的女孩文身是为了反叛传统的淑女形象。

大家怎么看待纹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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