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有孝心,婆婆有爱心。可是碰到一位糊涂官,事情就完蛋了!
晋朝临淄县里有位寡妇,对婆婆非常孝顺,这位婆婆也很有情义,见自家儿媳年纪轻轻守寡,于心不忍,劝儿媳改嫁。儿媳却坚持要为夫守节,侍奉婆婆。婆婆劝了多次没有效果,心中又十分怜惜儿媳。想到自己已经风烛残年,不想拖累儿媳,于是偷偷自杀了。
老人家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亲友反而怀疑是儿媳害死了婆婆。告到县里,当时的县令将儿媳抓来拷打审问,儿媳熬不过刑讯逼供,只好违心认罪。当时的县令判决儿媳死刑。
恰好此时临淄县令更换为曹摅,曹摅到任后,认为此事蹊跷,认真审查后,儿媳冤情得以昭雪。
该儿媳运气比较好,碰到了断如神的曹摅,所以冤屈不大!
而汉代出现过两件同样的事情,结果却大不相同,令人唏嘘。
西汉时期,东海有位孝妇,年轻时死了丈夫,又没生儿子。她同样对婆婆十分孝顺,婆婆也怜惜儿媳,劝儿媳改嫁,孝妇始终不肯改嫁,坚持孝顺婆婆。最后,婆婆为了不拖累孝妇,上吊自杀了。
婆婆的女儿上告官府,说嫂嫂杀了我母亲。官府将儿媳抓捕拷问,儿媳经不住苦楚,自诬伏罪。有位于姓法官提出疑问,说孝妇此前服侍了婆婆十多年,怎么此时突然会生出害死婆婆之心呢?地方官不理睬,孝妇被判处死刑后,东海地区连接大旱了三年。
东汉时期,上虞县有位寡妇,同样是奉养婆婆十分孝顺,多年后,婆婆寿终正寝。可是,因为寡妇曾经和小姑(即丈夫的妹妹)发生过矛盾,小姑污蔑嫂嫂不愿意奉养婆婆,用毒酒害死了婆婆。当地官员懵懂糊涂,也判处寡妇死刑。冤狱发生后,上虞也大旱两年。
可怜两位孝妇,恭敬服侍婆婆,却含冤而死。而婆婆的一片苦心却被人利用。更可气的是糊涂官判断糊涂案,草菅人命!史官记录这些事时,也是义愤填膺,唯有委托神明,为冤情出口气。其实,以现代科学眼光来看,冤情发生后,到底有没有大旱,很难确定;即便真有大旱,大旱和冤情有什么直接关系呢?这只是史官的一种寄托啊!
— 事见《折狱龟鉴》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