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局里组织的集训中,我偶然碰见了老王。当时,老王也就三十六七岁的模样,且英俊潇洒,非常幸运我们又被分到同一个训练小组里,使我们有了更多的接触。由于我们都曾经有过当兵的经历,所以在闲暇之余,我们经常在一起闲聊,也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他向我讲述了回到地方遇到的一些困惑,因我曾经有过类似的困扰,故感同深受。他的故事虽并不算波谲云诡、曲折离奇,但对初入职场的人来讲,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故借此平台叙述一二,以便大家从中有所感悟,避免重蹈覆辙,可少走弯路。
我与老王虽属同一个市局,但分属于不同的所队。业务内容有许多相似之处,只是分管的辖区有别而已。他在负责办理支出一笔涉钱款项的工作中,由于疏于交接手续,而给自己埋下了不小的祸患。
老王此人一向乐观向上,素来与人为善,对他人少有戒心。他初到地方工作,始终保持着军人之间的那份纯真的情感。由于他工作勤快、认真,在单位很快得到了提升,领导也放心地将单位保管钱款、物资之事交由他具体负责管理。虽然这并非他的主业,但既然领导如此放心且看重自己,他也就欣然接受这项工作安排。
老王毕竟不是专业财会人员,自然对于财务管理这块并不擅长,随意性大,对往来账目的记录并不清楚。大家没有涉及过此项工作,自然并不知晓其中的奥妙。一日,单位领导从老王保管的经费处支走了五万元。由于当时,老王正在接待一位来访群众,怕把群众冷落时间太久,故老王将钱从保险柜取出来直接交给了领导,没有履行交接手续,便匆匆忙忙地又回去接待来访群众。
由于单位人少,工作繁杂,忙乱之中,老王竟然将补办钱款交接手续之事忘得一光而净。直到几年后,上级统一收回单位财务管理权,上交款物之时,审计部门才发现账目不符。一提起此事,老王头脑中仍然有些记忆,但单位领导却怎么也回想不起当时的情景。这也不怪领导,事过境迁,而且时间跨度又那么大,平日之事又多,忘记也在情理之中。
但老王生气的是,别人不了解自己尚有情可原,难道单位领导也不清楚自己的为人吗。记不起此事,但根据老王的一贯表现,也应该替老王说句公道话吧。老王没有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从家中拿来五万元填补此项漏洞,最终老王还因此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纪律处分。一度老王与单位领导关心有些紧张,上级部门随后将老王调离了原单位。
事后,我到有关单位去办事时,发现老王在那里。我原以为他同我一样是来办事的,后来才知道事件的原为。人的本性是难以改变的,有一肚子委屈的老王来到新的工作岗位,并未消沉、怨天忧人,而仍然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好评之声不绝于耳,新单位的领导与同事都非常喜欢他。
春花秋月,斗转星移。几个年头又匆匆而过,我与老王因不在同一单位,再加上我不是那种喜欢闲扯之人,与老王接触也少,故不知老王的近况。
近日,我到局里办事,再次与老王不期而遇。我又以为老王也是来此办事的,热情上前与其握手打招呼。此时,方知老王此际已经调到市局任职。
我心里十分高兴,比自己被擢升都兴奋。我高兴的是,天道酬勤,好人终有好报,上天还是能够辨明好孬,肯为良善出头的。天道为公,乐施好善。愿天下人皆谙此道,多为善事,自必多结善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