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1880-1942年),俗姓李,字叔同
弘一法师说:
凡劝人,不可遽指其过,必须先美其长,盖人喜则言易入,怒则言难入也。善化人者,心诚色温,气和词婉,容其所不及,而谅其所不能,恕其所不知,而体其所不欲。
我们劝诫别人时,不要直接去指出他的过失,而要从赞扬肯定他的优点开始,对方在高兴的时候,才能较容易接受你的批评,一味的指责,只会适得其反。
比如孩子在学校和同学打架,做父母的要首先肯定他是个好孩子,在某些事情上很有正义感,在家也懂得照顾父母,平时都很讲道理,“我知道,如果你不是特别生气,是不会打架的”。孩子觉得自己被理解了,这时候即便你没指出他打架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他也会主动承认错误。
我们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能够宽容,对别人却很苛责,用放大镜去看别人的缺点,指责别人的时候,往往也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专往别人的伤口上撒盐,甚至希望别人心服口服,其实就算你站在真理的肩膀上,也用不着得理不饶人。
丰子恺先生在怀念弘一法师的文章里提到,弘一法师在做音乐教师时,有人上课看别的书或者吐痰在地板上,以为李先生看不见,其实他都知道。但他并不责备,等到下课后,他用很轻而严肃的声音郑重的说“某某等一等出去”,等别的同学都出去了,他又用轻而严肃的声音对这某某同学和气地说:“下次上课不要看别的书”,或者“下次痰不要吐在地板上”。说过后他微微一鞠躬,表示“你出去罢”。出来的人大都惭愧到脸上发红。
逞一时口舌之快,只会给自己树敌,人际交往的原则应该是永远避免跟别人发生正面冲突。
“心地再好,嘴巴不好,也不能算是好人”
其实无论对方犯了多大的错误,你若怒气冲冲去指责他,即便你指责的完全在理,别人也不会听你的,相反他可能比你还生气,还愤怒。每个人犯错,都有客观和主观的原因,一味地指责他有错,是不公平的。他心中也会有百般委屈,他需要的是别人的理解和包容,而不是指责。所以我们要从心理上去体谅,不依不饶责其太过,只能导致他的戒备和敌对心理,甚至可能对你怀恨在心,从而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人,即使对方十恶不赦,也不可以把对方说的一无是处,如果我们自认为自己是道德高尚的人,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俯视别人,批评别人,对别人的行为指手画脚,那丝毫不能证明你比别人更高尚,相反,只能证明你狭隘,刻薄,而且会招致别人对你的反感和反击。
口出恶言,不需要特殊训练就可以做到;但口出良言,却需要长期训练。
当我们忍不住想实话实说时,不妨马上在心里叫停,当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不但对自己不利,于别人也毫无帮助时,要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要知道说好话不仅是件技术活,更是一种做人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