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婚姻的作品实在太多了,比如曾有评论说奥斯丁的《艾玛》是一部讲述婚姻的小说,实际上奥斯丁的所有作品都是在讲婚姻的。连奥斯丁的劲敌勃朗特写的小说也是讲婚姻的。是不是大多数的女性作家写的小说都是讲婚姻的呢?斯托夫人的不是;米歇尔的虽然是讲述一位女性的半生,好歹这位大美人主角经历过三次婚姻了,也算的吧;对了,克里斯蒂也不是,她写的小说太慎人,和什么婚姻爱情的没关系;凯勒不能算,人家是斗士。
但是《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并没有如以上几位提到的作家那样在中国家喻户晓。是不是当时翻译和流行的风向问题啊,回顾一下,我们读的英语的翻译作品其实都不长的,我不是说翻译家们比较懒,反正真正的煌煌巨著的长篇小说,当时进来的还是比较少。
《米德尔马契》的篇幅是《傲慢与偏见》的两倍,可见作者的写作力度和功底了。《简爱》,《呼啸山庄》什么的,包括美国的那些德莱塞的作品都差不多,所以看得比较轻松。《飘》确实挺长的,看得很累人。我当时看的时候觉得很累,现在回过来发现还好啦,和什么《卡拉马佐夫兄弟》,和今天要讲的这本书相比就没有问题了。
最近在追剧,这个剧不是电视剧,是一条“剧”长的读书清单。当我翻开看前面25部小说的时候还是笑嘻嘻的,觉得自己的文学修养还不错,越往后看越觉得自己是文盲:好多书都没有读过。就开始硬着头皮一本一本啃下去。说“啃”是非常形象和正确的,因为不是每部小说都对我的胃口的。有很多大家的作品,被称颂的,我看了半天都不知道好在哪里。我又不能说“我喜欢读这本书,真是好书,好就好在:大家都说好!”
比如读《卡》一书,我确实觉得开篇的描述非常好,把个无赖的嘴脸刻画的入木三分栩栩如生,让我厌恶得不得了(顺便说一下,我们家S小姐姐有一次的学习写作中描写的一个小姑年的形象同样神形兼备,成功地让我讨厌得不得了),最后的法庭辩论的高潮部分以及结局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都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大家的功力表现。但是除此之外,我就没法从全局出发来考虑小说的经典型了,可能是我兴趣爱好有偏科,无法从文章里大量宗教伦理哲学的讨论中汲取养分。
现在来讲《米德尔马契》,有书评说小说中讲述了两段极其悲惨的婚姻,这样的一个介绍给我一种当头一棒的感觉,马上就出现了我的学生灌输给我的“不喜欢有悲剧结尾的小说”的思想(我什么时候也被我的学生给左右了?)
然而读了之后觉得也不尽然。
婚姻是双方的事情,特别是这里的婚姻都不是什么包办婚姻,都是当事人双方你情我愿的,也没人用枪指着你的;更有趣的是,这两段婚姻形成之前都被家里的长辈劝阻过,而且至少有一方反对的理由就是日后造成家庭矛盾的罪魁祸首。可见“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啊!
年轻的姑娘们为什么如此执迷不悟地一心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如意郎君,她们是如何用灼灼之言阐述自己选择的理由的,她们如何无视旁人苦口婆心的规劝的,她们如何自欺欺人地去面对眼睁睁看到的双方之间的矛盾的,小说里都有描写。我们的家长是不是非常想去读一下?我们的家长是不是也很希望自己的孩子(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去读一下?我十分赞成!我也将其中的经典片段做成了精读教材,以后提供给我的学生进行阅读和写作训练使用。
《米德尔马契》不完全是一部通俗小说,虽然故事情节确实可以概括成比较狗血的港剧剧情,但是哪部爱情或者婚姻小说不是呢?反正不是我被你深爱就是被你唾弃,平平淡淡才是真的就算不上千古流芳的传世之作了。
我不同意把小说归结为悲剧,毕竟结局都很不错,可能是沿袭了一贯的女作家温柔的风格吧。特别要提的是:婚姻还和谈恋爱不一样,婚姻是双方共同经营的结果,婚姻的天平不应该特别偏向哪一方。我觉得为什么这些婚姻中出现了读者以为的不幸福,就是我们都站在其中一方的角度去观察事物了,总是希望我们的男女主人公可以事业成就,名利双收,干一番丰功伟绩,却往往忽视了另一方的感受:他(她)们就一定要牺牲自我吗?
《米德尔马契》中也是一如既往地将这些婚姻中的另一半当作了反面角色来描述,忽略了他们作为个体的人有同样的需要,而且当我们为所谓的正面角色扼腕痛惜的时候,他们也遭受了很大的痛苦。这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天使,两个人都有问题,造成了所谓的婚姻的不幸。作者没有非常主观地说谁对谁不对,即使用旁人的话语来评论,给出的负面理由也是比较牵强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原则问题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看待造成所谓不幸的原因。
这里不剧透了,要知道大概剧情的可以去wikipedia上搜英语描述。不要去查中文的,中文查了等于没查。有兴趣的可以去比较一下维基上对于《米德尔马契》和《傲慢与偏见》的解释就可以知道为什么这部小说在中国并没有那么流行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