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这句话出自《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意思是说,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守信用、讲诚信、重承诺。不能够说话不算话,要让朋友觉得你是个靠的住的人。
这句话出自一个叫蔡琳的典故。此人非常严谨,诚实守信。有次朋友放了一千两黄金,在他家,既没有存条,也没有协议,两个人只是口头商定一个月后来取。
谁料想,不到一个月他的这个朋友突发疾病身亡!此时,蔡琳没有将这笔财富据为己有,而是如数归还给了朋友的儿子。
然而,反观现实生活中,这个简单、朴素,连小学生都应该知道的道理,很多人做不到,至少是没有做好!
究其原因,恐怕大部分都是因为利益二字。如果与朋友之间的交往,将利益放在首位,何为朋友?至少不能称为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