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是小木儿时认识的一个小伙伴,比小木要小两岁。小方还有个姐姐,叫小花,比小木大三岁。因为住在同一个村的缘故,周末偶尔会一起玩儿,小花喜欢穿漂亮的裙子,十三岁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
农村里条件不好,但并不妨碍人们对美的欣赏。人们除了看彩色电视机,还会专门去购买光碟,拿到有条件的人家里去播。
那时候的光碟良莠不齐。小木看过的最可怕的就是林正英主演的鬼片,和大人一起看,看完了晚上不敢上厕所,也不敢把头伸出被窝睡觉。
偶尔会听其他孩子提起的“有颜色”的光碟,大人们看这种光碟一般是避开孩子们的,也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
反正离小木的生活很远。
直到有一次,听闻小花是村里的“三陪”小姐,那时候小花还没有小学毕业(在读六年级),这种事情大多数人都觉得是空穴来风。但,村里就那么多人,传的多了,自然有人信。
有人说,她可以为了一盒泡面跟村里的哪个大爷睡了,还有人说,她在学校里有高年级的男朋友,早已不是清白之身。
小木一直不知道这些传闻的真假,但小花总喜欢穿超短紧身裙,涂劣质艳丽的指甲油,和大家所说的“正经”确实相差十万八千里。
小方看起来正常许多,许是因为年龄小,还没有到打扮的年纪。
距离小方家不远,是一家姓袁的农户,这里就叫他Y吧。住的近,平日里总免不了打招呼,天长日久,就熟悉了。
一天,小花还有她父母下地干活了,小方在家里睡懒觉。Y敲门说要进去坐会儿,小方没犹豫,给开了门。
这个开门,是一起悲剧的开端。
Y进门后用武力镇压小方,并强行侵犯了她。等小方父母回来的时候,Y早已溜之大吉。
这时后来听村里的大人说的。
小方父母为了不丢脸,没有报警,农村里有点风吹草动,大爷大妈们都要口口相传,这件事情迅速在村里传开。大家好像都觉得这样做没有什么错,只要不闹开,一切都好说,即使,事情发生的时候,小方只有九岁。
小木并不知道后来小方父母是否去找Y要说法。只是几年以后再见到小方,她没有搬家,一切真像没有发生过。
唯有不同的是,在这以后,他们一家在村里的名声,更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