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体系之基,筑国家治理之厦

近日,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书正式出版发行,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此背景下,我们更应深刻理解并践行这一思想,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让国家治理更加高效、民主、科学。

一、立法为民,夯实制度之基。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国家治理的起点,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石。我们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在实际工作中,应深入基层、倾听民意,让立法更加接地气、聚民智。同时,要加强立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监督有力,守护公正之源。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督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要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好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代表尽责,畅通民意之渠。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要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让代表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同时,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四、民主协商,汇聚智慧之海。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民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同时,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提升协商实效,让民主协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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