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曾是夏天最坚定的逃兵。
一杯温开水下肚,汗珠便会顺着额角往衣领里钻,像一群不安分的小兽。化妆?想都不敢想——那些精心描摹的线条,用不了半小时就会被满脸的汗渍晕成一幅抽象画。空调房是唯一的避难所,却总让人待得骨头发僵,推开门望见明晃晃的日头,刚冒头的出门念头便立刻缩了回去,除非有朋友拽着,才肯鼓足勇气踏入热浪里。
可今年这个夏天快结束时,我竟一头栽进了它的怀里。
清晨醒来,总能撞见窗帘缝里溜进来的鹅黄色阳光,像谁不小心打翻了蜜罐,甜丝丝地淌了满室。心情会跟着这阳光一起舒展,比窗户上跳动的光斑还要雀跃几分。空气里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暖意,不灼人,反倒像猫爪轻轻挠着胳膊,让人想往户外钻。
赶在十点前爬上楼顶,晒够十六分钟的后背。汗珠慢慢渗出来,顺着脊背往下滑,却不再是从前那种黏腻的烦躁,倒像身体里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嘴,痛快地吐着什么。回家灌一大杯凉白开,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喟叹,一整夜窝在空调房里积攒的寒气、湿气,仿佛都被这十六分钟的阳光赶跑了,骨头缝里都透着清爽,手脚麻利得能赶完一整天的活儿。
正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常常会等来一场及时雨。雨点噼里啪啦砸下来,把小区里八边砖路面上的热浪狠狠浇下去,空气里立刻腾起青草与泥土的腥甜。楼下的绿化带像是被施了魔法,前几天还蔫头耷脑的三角梅,第二天就炸开了好几朵嫩红的花;灌木丛里藏着的小野菊,也趁着眼下的湿润,悄悄探出了黄灿灿的脑袋。驿站门前的小花朵更是美得让我驻足移不开脚步。
站在阳台上看雨时,忽然觉得这十六分钟的日头,和这场不期而遇的雨,原是夏天给的温柔。就像此刻,我坐在书房窗边敲下这些字,十六分钟的光景,不仅晒暖了身子,还凑齐了今天的日更,要是下午再来一场雨,檐角的雨珠往下滴时,滴答,滴答,就会像是在为这寻常日子鼓掌。
原来夏天从不是敌人。它只是在等一个懂它的时刻——不必躲,不必逃,十六分钟的阳光,一场恰好的雨,就够让人把日子过成甜的了。有雨露滋润、有园丁精心修剪小区绿化带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