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一年夏四月
○壬子 朔。享太庙。
○甲寅 给赏广东领军有功推官胡经等银币有差。
○丁巳 定国公 徐光祚、会昌候 孙铭、新宁伯 谭祐、礼部·尚书 毛纪 以祷雨奉命祭告天地、社稷、山川及城隍之神。
○发户部银三万两于蓟州,以备辽东客兵支用,从都御史 李瓒 请也。
○己未 掌詹事府事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蒋冕 以灾异自劾求退。上曰:“卿学行素优,典司诰勅,今上天垂戒,正宜同加修省,以副委任至意,不允辞。”
○初,山西郡王以下禄米,例以三之二折银,其一分给米。庆成、永和二王府多所克取,民纳米者苦之。刑部·侍郎 张纶 等即讯二府狱情,及归,因以为言。户部议:“二府禄米俱令折银,其余郡王及将军中尉仍旧。”从之。
○大学士 梁储 等言:“臣等误蒙皇上简入内阁,与闻机政,官跻一品,位列三孤。窃自思之,以学术则不足以代王言,以谋猷则不足以裨国论,徒冒辅导之名,全无启沃之效。况国家之大本未立,中外之疵政尤多,有司之征敛益繁,生民之困苦已极。凡若此类,臣等虽知之而不能言,言之而不能尽,迹其不职之罪,当罢无疑。又况冬无瑞雪,春有风霾,小雨初零,随即晴霁,祈请虽切,甘霖未降。今二麦已枯,五谷未种,灾害叠见,边报屡至,若使雨再愆期,年更荒歉,则将来可忧之祸,殆有不可胜言者。伏望皇上深思天戒,即将臣等罢归田里,别选天下才贤入阁办事,天下之事必将尚有可为者。若复顾惜优容,待事变已极,然后改图用贤,则不惟无益于事,而臣等之获罪于公论,益又深矣。惟圣明在上,垂察而曲成之。盖臣一退之后,既可以少逭乎罪愆,而群贤汇进之初,必有以大毗于新政,是不惟臣等之幸,而亦天下之大幸也。”得旨:“上天示戒,正宜交修。卿等职居辅导,调元赞化,以禆至治,岂可自引求退?所辞不允,其安心办事。”
○庚申 镇守云南·黔国公 沐崑 有母丧,乞扶柩归葬南京。兵部·尚书 王琼 覆奏:“崑 守重镇,难以离任,宜差官护送,令有司给其道里费。又称崑能继承先德,安靖地方,且事母纯孝,恳求归葬,诚可嘉尚,宜赐勅褒奖。”诏如所奏,加太子太傅,并赐之勅。崑,厚赂中官及琼得进秩,自此遂挟以自大,欲布、按二司官从旁门入见,皆琼假之也。
○升分守庄浪、西宁等处左参将署都督·佥事 鲁经 为都督同知,录其白土沟破贼功也。。
○辛酉 广东左布政使兼按察·副使 吴廷举 言:“江西德兴县有致仕·布政使 舒清 者,初以主事榷税于杭,筑堤以捍水患,继以郎中视事于钧州,尝掘地得钱十八万缗,尽发为国用。又却广西土官之馈,召集群吏,示以国法,归其金于府库,以充军饷。及致仕还家,足迹不入城府,乡人化之。贼尝入境,知为清家,戒勿扰。臣观清遗爱勇退,近乎古人,乞量授京职,或赐养赡米,庶足以激贪起懦。”下吏部,事寝不行。
○壬戌 运银五万两于宣府,备客兵支用,从左佥都御史 王纯 请也。
○升赏官旗军舍朱国等二百六十九人有差,从太监 张忠 奏朔州、井陉等处功也。
○癸亥 夺南京监察御史 杨必进、罗凤、锺晓、章槩、范辂、蒋达 俸各二月。必进 等因御史张经与太监于喜讦奏系狱,上疏申救之。有旨责必进等朋比,令首实。至是奏至,姑宥之,皆夺俸。
○给赏开原、镇夷等堡获功官舍旗军银币有差。
○甲子 吏科给事中 俞泰 言:“迩者,因灾谴修省,臣工上疏求退,无贤不肖悉荷慰留,虽险陂固宠如兵部·尚书 王琼,贪饕无耻如工部·左侍郎 俞琳,亦在包容之列,姑所未论。至若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马陟者,托言守坟抚子,乞仍旧官居京师,遂得候缺别用。则凡远宦万里者,岂尽无坟墓室家者乎?陟之心,必欲不出都门,坐致卿贰,苟患失之,无所不至。请亟罢黜,以为群臣之戒。”不报。
○监察·御史 刘廷簠、伍希儒 言:“皇上春秋鼎盛,储副尚虚,天下之事,宜无大于此者。迩者大学士 梁储、南京兵部·尚书 乔宇 及御史 吴华、范辂 等皆以为言,乞详其奏,于亲王中择其名分之正者,简命一人,建为储副,则神器有托,而亿兆有所系属矣。”不报。
○录陕西镇羗等寨斩获番贼功,升赏官旗军民 范志名 等六十一人有差,仍赏督军·指挥 庞寿、百户 王世钦 银币。
○授翰林院·庶吉士 王元正 为本院检讨。
○乙丑 楚府·通山王 荣濠 薨。王,安惠王子也。母妃尹氏,景泰甲戌生,成化壬辰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温定”。
○丙寅 赐宁王宸濠书院名“阳春”,从其请也。是时,宸濠 阴怀异志,厚赂中人,凡所奏请,朝入夕允,又假以大墨,诱致宾客,迹其所为,与淮南八公无异。而奏章上请,乃妄以东平河间自拟云。
○西番僧 短竹叫 等四人、桑呆叫 等十人来贡方物,请袭国师、禅师职。从之。
○戊辰 令各处巡抚都御史查勘灾荒地方,赈济贫民,从户科·给事中 刘洙 请也。
○己巳 免湖广荆州、岳州、辰州,四川重庆、叙州、马湖,贵州思南、铜仁八府正官来朝,以采运大木故也。
○吏部覆奏:“江西·通判 陈达、奉碧、梁奎,照磨 马聪,县丞 马环,主簿 孟祯,典史 孔卓、江海、区瑞,巡检 李雄、马钦,仓副使 李刚,驿丞 林世美,训术 苏大观,指挥 邢世臣,千户 许政,义官 郭希祚,俱死于贼,宜有优恤。请以其子或弟侄一人充司府州吏出身,不愿者荣以冠带军职,进袭署一级。”许之。
○癸酉 南京礼科·给事中 徐文溥 等言:“顷因灾异,礼部奏请修省,伏读圣谕曰:‘事关朕躬者,皆已知之。’臣惟兹一念之诚,足以默孚上帝,迓续休命矣。虽有灾沴,何患焉!陛下诚能经筵以讲学,早朝以勤政,下宽恤以安人心,躬献享以重宗庙,孝养以奉亲,诚敬以事天,舍豹房而居法宫,远嬖幸而近儒臣,禁中不以贸易,皇店不以罔利,边兵归之原伍,番僧斥之外寺,俳优不昵,积藏不私,马氏已醮之女不充于下陈,马昂枭獍之族不授以兵柄,停各处之织造,罢不急之土木,裁官校之带俸,革军匠之投充,仓局门库之内官必裁其冗员,河路鲜船之进奉必禁其骚扰,出留中之章奏以达下情,罢传奉之官员以慎名器,则是圣谕所谓事关朕躬者,非徒知之,一一见之行事。如此而不转祸为福者,未之有也。”不报。
○甲戌 泰陵桃谷口西小长谷雷震,山脊大起,寻熄。
○巡按贵州·御史 李显 论劾:“巡抚·都御史 曹祥 愎而自用,疏而寡谋,当都匀苗兵雠杀之初,使能拊循,未至为害,顾轻信 戴敏 之言,辄调永保等处土兵。时侍郎 刘丙、都御史 秦金 皆谓:‘未可。’祥 独发檄迫遣。土兵贪暴无纪,遂恣凶残,所遇清平、兴隆等卫,强夺军器,焚燬署舍,已不忍言。至进哨之后,又杀虏独山州民二百余人,各塞财物被劫一空,铜仁、龙里、威清皆不得免,且故纵苗贼得以乘机烧燬清平屯堡十有八处,关厢庐舍二千八百四十余间,死者七十七人,逐窜者百四十余人,掠仓谷千一百九十余石,其在民者不可数计。今虽遁入香炉山塞,而地方之受祸亦惨矣。祥乃托疾闭门,束手无策,所调土兵,莫肯用命者。祥于此,将何所逃责耶!况纵书吏受赃,又自纳土官赂,为请袭职,其不法尤多。乞即罢黜,别选贤能以代,庶苗患可除。”吏部议覆,乃召祥还京,仍令法司以显所奏详勘议处。
○乙亥 翰林院·侍读 温仁和 丁忧服阕复职。
○补荫礼部·右侍郎兼少詹事 萨琮 孙 世荣 为国子生。
○湖广巡抚·副都御史 秦金 以采取大木糜费不訾,请以金沙州料银永留本处,以备王府及军卫月粮支用。户部·尚书 石玠 等奏曰:“贵州地狭民稀,其所用度率仰给于邻省。前项料银旧例皆系贵州官军折俸支用,先年虽尝奏留本省,乃一时之权宜,岂可遂以为例?见今湖广拖欠贵州起运本色粮无虑数十万石,若再扣留前银,贵州地方其何以堪?宜暂留本司,候大木取完,地方颇足,仍照旧例,听贵州关领回还,以为官军俸粮支用。”从之。
○鸿胪寺带俸大通事光禄寺·署正 舍诚 九年考满,吏部拟升中军都督府经历。诏升诚鸿胪寺少卿,仍旧带俸办事。
○丙子 改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王溱 为甘肃行太仆寺·卿。
○河南原武县大雨雹。
○丁丑 礼部·尚书 毛纪 覆奏:“太监 刘允 往乌思藏赍送佛供,番夷道路险远,劳费重大,况今运道淤浅,舟楫难进,大木粮运,沿途阻滞,宜酌量轻重缓急,以赐番诸物付其使锁南坚参巴藏卜等顺赍以回。”得旨谓:“已有成命,锁南坚参巴藏卜等十名,仍俟刘允同行。”
○南京吏科·给事中 孙懋 等言:“织造·太监 史宣 奏管闸·主事 王銮、沛县·知县 胡守约,俱下之诏狱。南都初闻,意銮与守约必有稽迟御用重情。继闻宣在途酗酒作威,肆行凶恶,所过州县,纵令家人索赂打乾,多或百两,且声言上赐之黄棍,听挞死官吏勿问。已威逼宿迁主簿孙锦,杖泰州船户孙富,俱死矣。宣所过邑里逃窜,鸡犬不宁。迩者朝廷用御史 王崧 言,定为禁例,曳船夫上水不过二十名,下水不过八名,违者许抚按等官奏闻重治。此旨甫下,而宣首犯之,銮、守约复为所中伤,远近闻者,莫不沮气,何禁令之足行邪!乞将宣寘之重典,銮、守约复其原任。”不报。
○山西辽州、和顺、榆社县大雨雹,伤田苗,人畜有死者。
○戊寅 升湖广郧阳府·知府 王震 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发银五万两于河南,并移开封府东南州县及南阳、汝宁、汝州仓粮于有菑处所,以备赈济,从巡抚·右副都御史 李充嗣 请也。
○太监秦文传旨:“中军都督府带俸都督·同知 王瓛 于本府佥书管事。”瓛,起自军校,不二年登五府,朱宁之力也。
○庚辰 以灾伤命巡抚都御史等官赈恤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贫民。从御史 牛天麟 请也。
○荫故吏部·尚书 屠滽 子 仕 为中书舍人。
○太监萧敬传旨:“以御马监·太监 孙清 镇守河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