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员工在饭点打架,引起了路人及顾客的一些议论,引来了店长的一番指责。
昨天下午是周末,七八点钟的时候,店里正忙的不可开交。一个长期工拉着一个暑期工,走到了店外,两个人你一拳我一脚的打了起来。据说打的很激烈,其他人拉都拉不开。
后来听说是因为几个人一起去办的健康证i,而医生只给了一张条子。长期工问暑期工要,暑期工不给,两个人因此起了争执,以至于大打出手。
这件事第二天在开会的时候有了处罚结果。暑期工直接走人,长期工工资直降两百,罚没休假三天。
这样的结果,被处罚的两个人都没有意见。只是店长在总结的时候说了几句话,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她说,她是给公司签过安全保证书的。如果以后店里谁想打架,最好把工服脱了,找个理由离开,去到浐河i边,要打就往死里打,别你挠我一下,我踹你一脚,这样没意思。
她还说,两个打架的人,谁打赢了进监狱,打输了进医院。无非这两个结果。因为打架的场地不在店里,所以与她和店面毫无关系。
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