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我多年的一个疑惑,源自于当初读到南京大屠杀的历史里日军残忍的“杀人竞赛”,获得冠军者大约杀了107人。之所以对这个数字印象深刻,是因为当时特别不解,为什么这种人造了这么大的杀业,最终似乎也没得到什么报应?且不说这帮残忍的侵略者仍有机会在战后苟且偷生,即使他们真的死了,也不过就是死了而已,又怎么偿还的了这一百多桩血债?
那是我第一次认真思考,“因果报应”,是否真的存在?
之后随着历史知识的增长,类似的困惑不断生起。成吉思汗一生杀人无数,不仅善终,连墓穴保存的都比其他皇帝们更隐蔽,至今仍尸骨完好。满清入关后到处搞大屠杀,可多尔衮除了感情生活不太顺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报应。更不用说希特勒了,大半个世界被战火荼毒,几千万人因此送命,作为罪魁祸首,也只不过是自杀了事……庞大的恶因,和渺小的恶果之间,是如此的不成比例。因果报应,到底报在了哪儿?
有人会说,这些都只是个例,不具有普遍性。我们有法律,能保证大部分的罪恶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问题是,法律所能施加的惩罚里,最厉害的,莫过于死刑。死刑真的能赎罪,能消弭恶行的恶业和恶果吗?人人都有一死,恶人作恶是死,善人行善也是死,区别何在?
有人会说,这里的区别在于,恶人的生命是被提前结束了的。问题是,寿命的长短,就代表着生命的苦乐吗?假设恶人仅活到三十岁就被枪毙,但他一生都荒淫挥霍随心所欲坏事做尽;而同样一个善人能活到六十岁,但他一生都历经苦难辛劳拘束憋屈。相比之下,前者的短命,真能算是对恶人的惩罚吗?
因此,即使是动用了法律中最有威力的武器,尚且无法保证恶人为他们的恶行恶业付出真正的代价,其他的逍遥法外、无法无天的恶人们,就更不必担心需要承受各自的恶果了。
有人会说,别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后,还有两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可问题是,人都已经死了,还得等到什么时候?科学和唯物主义明明告诉我们,人死了就灰飞烟灭了,什么来世啊前世啊轮回啊,都是些封建迷信的糟粕,信不得。
不仅是科学,即使在世俗的认知里,虽然人们有时会说“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或是“下辈子再报答你”,但很多人并不真的相信前世和来世。诸如“好人不长命,祸害存千年”、“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之类的经验和态度,更符合大多数人的认知。
至此,关键性的问题浮现了出来:如果我们只有今生今世,那么因果报应的规则,将会失效。
当然,因果报应仍会在某些局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即便如此,仍属无效。就好比是相对论,如果时灵时不灵,那根本不能算是科学法则。
有人会说,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因果报应只是个美好的期望而已,失效了也很正常啊。
那好,让我们来看看失去因果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的。
失去了因果的根基,道德准则将变得虚无缥缈。人们之所以讲道德,除了内心中与生俱来的良知部分外,还在于相信:冥冥之中,善恶终有报。人非圣贤,“利益有情众生”这样的境界,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实现。如果善行结出恶果,恶行反得善终,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怀疑遵守道德律的必要性。
比如彭宇案后,有多少人不敢再对跌倒的老人伸出援助之手;郭美美案后,有多少人不敢再向红十字会捐出一份爱心。靠厚黑钻营溜须拍马在仕途上春风得意的,靠忽悠欺诈官商勾结在商界叱咤风云的,会被吹捧为成功人士的典范。百无禁忌,肆无忌惮,只求结果,不择手段。与其说人们缺少信仰,只得以世俗的金钱地位为目标,不如说人们并不真正相信因果报应的存在,从而对道德准则不屑一顾。
失去了因果报应的威慑力,世间的恶将只能靠法律来惩戒。恶人们将很快发现,一个“只有今生今世”的世界,是多么的适合作恶。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死刑。对于恶人来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有的赚,甚至随着恶行量级的增长,作恶成本的比例会不断的下降。正因如此,那些大奸大恶之徒,心中不仅不再有顾忌,反而会膨胀出作恶的成就感来,连环杀人、恐怖袭击、暴力战争,甚至是灭绝人类,如果代价仅仅是付出自己的一条生命,那将没有任何理由阻止这些恶的不断发生。
多么的讽刺,“只有今生今世”的设定,反而成了帮助恶人逃脱应有的果报,在深重恶业中得到解脱的最佳捷径。
如果没有前世的缘起,没有来世的延续,没有轮回的往复,人人都只有今生今世,在这样的世界里,作恶得不到惩戒,行善修不成善果,善在恶的面前手无寸铁,不堪一击,善将无以为继,迟早被恶彻底吞噬。那将是一个道德崩坏的世界,一个“无所不可”的世界,一个终将只剩下恶的世界。
因此,与其说我相信来世、前世和轮回,不如说我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并不至于如此令人绝望。
我相信恶人所造的恶业,即使在今生得不到报应,也将在来世被清算。希特勒们的恶业,几世偿还不清的,可以在千百世里持续清算。造多大的恶业,得多大的恶果,谁也无法用死亡来逃避自己该付出的代价。
我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公平在。虽然我们目之所及处,公平只是奢望,这只是因为公平隐身在了更高更广的维度下。有些人含着金钥匙出生,一生富足美满;有些人则像《活着》里的福贵一样,也没做什么恶事,却孤苦一生,历尽磨难——在“今生今世”的模式下,无法解释,只能感慨一句“上天不公”。但如果有轮回,就很容易解释——这并非不公平,只是他们在各自的前世造下了不同的业,今生享受善果,或承受恶报罢了。
具有积极意义的是,如果前者在享受善果的同时,迷失在今生的奢靡中,放弃精进,造下恶业,而后者在hard模式的一生中,坚持从善去恶,那么在来世里,两者的境遇将很可能颠倒。每一世都只是轮回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轮回的漫漫长路,能通过因果的法则,为世间万物提供绝对的公平。
有人会说,基督教所说的天堂地狱,同样也是公平的方式,为什么一定是轮回呢?
的确,在基督教描绘的图景里,公平是存在的。世界之所以有现今这般程度的安宁平静,除了法律之外,对天堂的向往和对地狱的恐惧,同样功不可没。但问题是,这样的公平,是有局限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宗教大法官章节里,以伊万的控诉,从根本上质疑了基督教模式的公平性——对于那些一直遭受苦难,甚至刚出生便夭折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既没有机会信仰上帝,从而在死后上天堂,也没有人说的清,他们的苦难因何而来——因此,天堂地狱的模式,最多只能提供有限的公平,而有限的公平,也就意味着不公平。
既有前世,也有来世,轮回之中,因果律始终发挥着作用,这是我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公平的模式。
至于相不相信,这并不是科学和迷信的问题,也不是宗教信仰的问题,而是选择的问题。
我们或者选择——“只有今生今世”、因果报应不起作用、对恶无可奈何、“这个世界没救了,让我们一起来作恶吧”的世界;
或者选择——坚信轮回中善恶终有报,坚信公平始终存在,坚信正义和邪恶终将各自归位的世界。
我的选择是,相信后者。
文 | 乐之读 | 简书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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