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被人冤枉,这是从小到现今都不会改变的立场。
小时候,家里有什么东西坏掉了。我妈第一反应就认为罪魁祸首一定是我。她会直接过来训斥我,不问青红皂白。然后揪住我说:“是不是你干的。”而我是绝对不会服气的。平常我虽然尽量表现的安静听话,但是关乎我的清白这件事,无论如何我是绝对不会退让的。
此刻,我会暴露出我躁动的一面。我大声地为自己的清白证明,实在不行,我就会乱扔东西,把家里故意地搞得乱七八糟,以此来向她表明一个小孩子的无辜。我宁愿挨一顿打骂,也不愿意扛下自己根本没有做的错事。
那个时候,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真的是我做错的事情,我会自己主动承认,即便不敢承认,作为我的亲人至少也应该是很了解我、信任我的。所以,每当被冤枉,我会出于本能地反抗。同时,我也会暗自感伤: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母亲会在心里真正的理解并信任自己的孩子,比如我母亲。
一个小孩,或许只能用自己的大哭大闹宣告自己的主权。而现在,即使我长大了,我也愿意大声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及我的态度。我喜欢自己,喜欢那个小时候单纯无知敢于反抗的孩子。
当然,当我现在再次面对莫须有的罪名,我处理问题的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我思考问题的长度变长了,不再纠结于一时的解气。我不会再用扔东西这种粗暴幼稚的方式,而是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好好说话,然后用我平凡的文字发泄一番。我知道,这些很小的力量是不能被低估的。尽管我看不到自己文字里的成熟与华贵,但是这每一个词语都是我全部的心事。
周国平先生说:”当我们被污蔑,加以莫须有的罪名时,我们愤怒了。当我们被击中要害,指出确实有的污点时,我们更加愤怒了。”当然,我并不是完全赞同这种论断的。我还停留在第一种愤怒。反而,对于他说的第二种,我认为我断然是不会愤怒的。
如果我自身确实受人责备、存有污点,我想我会是充满羞愧,要么陷入自卑之中,要么充满更正的动力。而绝不会是更加愤怒。那样的愤怒毫无意义,更是没有底气的。
莫须有的罪名肯定是大家都不愿意背负的。光是这样想想,我就能理解那些冤假错案之后亲人的感受,也能清楚地知道当冤假错案得以昭雪的时候,在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的缘故。主人公愤怒了,大众愤怒了。多数人什么都能容忍,唯独这条道德底线不能践踏。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哪里又会有完全清白干净的事情呢?我想,作为宇宙与时间的一颗小粒子,我们唯一能做的除了愤怒之外,更应该在与冤枉直面的时刻,就立马站起来反抗它。
倘若这样,我就能发现社会上越来越多像小孩子一样的大人了。他们统统让我想起小时候不愿意被冤枉的自己。那时的我,多么直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