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梁山和蒋文的感情,是男孩间最纯粹热烈的感情,也是最短暂,最不长久的感情。”
“感谢你为我一眼能看得到头的生命大路里,分出一条不起眼的小径,那里吹来一束光。
我在崎岖的小路尽头跌入泥潭,然后越陷越深。后来我被路过的猎人救出来,即使这样,那泥潭对我的吸引力也叫毕生难忘。”
“有的人,有些事终生只能远望,一旦你试图靠近,他们就会立刻消失。”
“把所有的回忆都封存在夏天,在阳光正温柔的时候,在早霞撒下的时候,在蝴蝶和鸟儿歌唱的时候,在我们耳语缠绵的时候。”
每年六月底,在阳光刚开始侵蚀城市的金属皮肤时,我就会跟父母去郊区租一栋私人别墅来度过这段闷热的时期。
别墅在离城市不远的密林里,一共两栋,分庭而立,唯一的交集就是,我们共用一个泳池。对于这种模式化的计划,我几乎没什么新鲜感,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今年在搬行李的时候,没听见隔壁别墅里宠物狗的叫声。
坐车来时天已经闷雷打鼓,现在终于砸下雨点,每一滴都夹着空气里的余热落在地面,腾起一层朦胧的白雾萦绕在周围。我在自己屋里无所事事的站在窗前,看着厚厚的云层,迎接闷热的夏日正式来临。
恍惚间我看见有个身影在雨中,估摸跟我年纪差不多,或许是隔壁别墅里奶奶的孙子。我在二楼,和着雾气,看不太清楚他的样子,直到他消失后,我的注意力又重新被雨滴挪走。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此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个大我一岁的男孩,将会是我终生难忘的灵魂伴侣。
夏日的清晨总是缠绵鸟叫。
在早上九点,阳光正温柔的时候,我坐在泳池边鹅卵石嵌的地方发呆,双脚泡在新放出的凉水中,鼻息里有粘稠的潮气。
“嘿,能一起来吗?”
那是个陌生的声音,我抬头顺着声音看去,是前几天在雨中的男孩,此时他正沐浴在金色的早霞中,只穿着泳裤,我看见他线条明朗的下颚和漂亮的麦色皮肤,还有那双极其迷人的棕色眼睛。
在屏气和他对视的一瞬间,我的心脏像骤停一般,随即点头同意了他礼貌而多余的请求。
“我叫梁山,梁山伯那个梁山,新搬到隔壁的。噢,今年十九。”他笑着对我说。
“蒋文,过了今年八月十八,就十八岁。”说实话,我最不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只能挂着礼貌性的微笑回应他。
“我父母还在国外,今年暑假我一个人回来的。要是觉得无聊,可以随时敲我的门。”
我只当是客套的说法,说实在的,我也并不太喜欢主动去和别人交流,我觉得那样尴尬,而且无聊至极,所以外界对我大多的评价也无非是沉闷,无趣,不符合这个年纪的男孩。
在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再次应对他的问题,折射着阳光的水珠就溅在我脸上,随即在脚踝受力的情况下,我毫无反抗能力的滑进水池,有一瞬间水花淹没眼睛,模糊后再次睁眼,眼前是一片朦胧的阳光,紧接着我看见他的脸庞,他也看着我,在时间仿佛静止的水下,在水纹一圈圈打转的浅蓝色里。
那天,我们住进彼此的眼里。
那天往后的两三周里,每晚在床上时,那幅画面总会一遍又一遍的造访梦境:在水下,我们彼此凝视,然后相拥,我们胸膛相贴,唇齿交融。每一次从梦中醒来,都会收获口干舌燥,或是内裤里淡淡的潮湿。
接着,我会站在阳台上看他屋里点亮的灯光,看他在橘黄色的灯光里。那个场景跟温柔在月光一起,彻彻底底印在我心头。
自此以后,每天上午我都会坐在泳池旁看书,他隔两天会来一次,男孩的话题总是广泛的,我会问他关于文学,关于社会,以及关于同性的看法,他也会认真严肃的告诉我,他从不觉得哪种爱情是错的。在闲谈之余,我会刻意提出他有没有女朋友的问题,他并不回避的告诉我,他有个漂亮的女友。
“我猜她很幸福,因为她有个让人羡慕的男朋友。”我总这么跟他说,以此来证明我和他的友情多么真实。
“我猜不是。她肯定会因为他的男友时刻被‘别人’惦记而感到担心。尤其是放任他和别人独处一池时。”他坐在池边,扬起头颅假装看天上的白云,实际上会垂眼将目光有意无意的放到我身上。别问我怎么知道,一切都是我美好的假想。我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否脸红,但我的心脏马上要冲出我的胸膛。
“今晚...今天晚上,能去你家吗,我父母昨天出去,明天才回家。”求求你,让我离你再近一点吧,起码别直接拒绝我。
当然,我没有被拒绝,一股欢喜劲儿像个偷吃糖果得逞的小孩一样。
我睡在他旁边的卧室,呼吸着好像他衣服上的味道。我们只隔着一堵墙,甚至我能听见他的呼吸声。我盯着窗外的星星,直到听见他房间关灯的声音。
我轻轻打开他的房门,走向他。我看见他正坐在床边,像知道我的到来而迎接我那样。
呼吸声沉重,贯穿耳膜,心跳已让我意识模糊。
如梦一般,他张开两臂,我跌在渴望已久的胸膛里。我呼吸着那股只属于他的味道,今夜的距离让它格外浓烈,将所有理智侵蚀的一丝不剩。
他亲吻我,我们鼻翼相贴,热气相交,我的皮肤感受到他的炽热。
但今夜是无言的闹剧,我将每晚梦中想对他说的话一一咽下,没有袒露一个字。
我只渴望他。像婴儿渴望母乳那般,是人类本能的渴望。
我遵循丘比特的指引。
我叫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亲吻身体,我在睡梦中感受到他的温度。
睁眼时,我们再次凝视彼此。
我们依旧在彼此的眼睛里居住。
“你真漂亮。”他对我这么说,我在温存里点头应和,不知所语。我的嘴唇触碰他的下颚,他只是温柔的回以我一个亲吻,在额头上,再到鼻梁,最后停在鼻尖。
犹豫,迷茫,在这一刻疯狂的涌上脑海,这是狂欢后的遗症,是满足后的空虚。我想问他...或许我太幼稚了,我不应该问出这种蠢问题。
我还是选择了安静,安静的享受恋人的清晨。
我把这些通通写到了日记,我费尽心思去铭记,去静止时间,去麻痹自己接受这是一段长存的爱情。
多年以后,我仍难以忘却那种感觉。
你问我什么感觉?
我想我会轻松的告诉你:
是美梦惊醒的感觉,爱人离去的感觉,他杳无音讯的感觉。
然后我会借口去卫生间,再偷偷擦掉眼角的泪痕。
那是新的一天的清晨,暴雨倾泻,就想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一样。你带着我去林角的图书馆,你拉着我的手,在恶意或怜悯的目光中行走。
那一瞬间,所有的事情都在你的牵引下变得无比轻松。
正午,在树林里,你喂了我一颗草莓,味道很酸,然后有一枝玫瑰出现在我的手心,绿色的长茎已经被捂散凉气。你当着树枝上的鸟起誓,你爱我,非常非常的爱我。当然,我对着紫色的蝴蝶,说了一样的话。
朦胧笼罩着整个下午。你搂着我,我们在草地上睡了整整一下午,一呼一吸间都是独属于你的味道。我叫它夏天的味道。
“别离开我。”似是呓语,是他彻底住进我心里的钥匙。
我们再一次亲吻彼此,在落日余晖下,在一天的燥热后。
树叶发出碎响,抖落一片叶子,惊走一只麻雀。
麻雀走后,震落两片叶子,赶走一只紫色的蝴蝶。
紫色的蝴蝶离开了,鸟也离开了。
随着太阳西下,白昼缩短,我知道,这意味着夏天也要结束了。
我来不及在太阳彻底消失前告别。
因为泳池的水干了。
第二年,第三年或是第四年,每年我都会在这待上整整两个月。承着最热的阳光,把冷水放满泳池,拿出我的日记本,看着不远处浸泡在烈日里的白色建筑。
我从不告诉自己他走了。
为什么呢?
我想我至今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再后来,我也数不清过了几年,我的书被出版,在那年夏天去过的图书馆里也放着一本。
后来的某一年,我看见有人把它从蜘蛛网里抽出。
他翻开第一页,黄旧的首页写着:
感谢你为我一眼能看得到头的生命大路里,分出一条不起眼的小径,那里吹来一束光。
我在崎岖的小路尽头跌入泥潭,然后越陷越深。后来我被路过的猎人救出来,即使这样,那泥潭对我的吸引力也叫毕生难忘。
那么,
“你还好吗,山?”
文:何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