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新时代机构改革“接力跑”的重要一棒。十年前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五年前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同样开在2月26日到28日这几天,先后拉开了两轮机构改革的大幕。
——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这次机构改革针对性比较强,力度比较大,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解决了一些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
——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涉及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超过80个。这次改革调整幅度之大,触及利益之深,为“改革开放40年来之最”。
为什么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一轮机构改革发轫之始曾经说过,“党和国家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党的二十大,在宣告上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的同时,又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二十届二中全会,接过机构改革“接力棒”,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进入新时代以来,先后布局三轮机构改革的中央全会,之所以开在同一个时间段,与“接力棒”的另一层含义有关——“上承”前一年的党代会,“下接”即将举行的全国两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随后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这一方案。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同意将其中涉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此后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这次举行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国家机构改革部分的内容,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3月5日开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