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错误》
文/六悦王
一则新闻看了很久,在人民日报的网站上,赫然的标题是“江西乐平16年前奸杀案再审宣判:全案4被告改判无罪",16年的光阴等于16年后的改判无罪,这背后被告承受的是什么我们不清楚,只是引人深思,关于人性,关于认知错误,我们是否还能了然多少。
都说世上好人多,但好人也有潜意识的偏见,善良的人们通常都无法容忍法律竟然允许“有罪”的人逍遥法外,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善良人有了做有罪推论的惯性,被流言误导,被所谓“真相”误导,作了“真假证”,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否该被相信其实还是值得商榷。我们不是不主张好人提供帮助,但一定要确定肯定以及确信才可,而不是凭着八九十的记忆,而做推论,这就非常得不可取。
生活中总是有这样的一种现象,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和观点,而全然不顾自己是否犯了坐井观天的毛病。熟悉的就是可信任的,陌生的就是危险的,这情况我也有,经过时间的检验过后,豁然发现,还是自我保护意识太强,这也可以归类为认知错误的一种。人类经过几千年的繁衍变化,族群式的生活方式让人选择相信大部分人所相信的东西,当陌生领域开始出现,也只有少部分人能走出保护的区域,选择相信,新的世界有新的可能并非都那么危险,这样我们对新世界的认知错误才会少一些。
人会犯错误,当知道会有认知错误发生的时候,我们更该冷静考量,多方思考避免进入思维惯性的怪圈,才不至于发生各种各样饿的失误与己与他人,都是好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