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以案说法》节目中有一个案例:四川的一名29岁的孕妇,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到医院进行孕检,大夫告诉她有先兆流产的征兆,建议她保胎,就给她开了保胎药,黄体酮软胶囊和滋肾育胎丸。
但药房的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大意,错把枸橼酸托瑞米芬片(治乳腺癌药)当成黄体酮胶囊拿给了这个孕妇。
这个孕妇回到家里根本没细看说明书,就吃了这种抗癌药,这种药物孕妇是禁用的。
等晚上医院发现发错了药,给她打电话,她当时就懵了,因为她已经吃了两粒这种抗癌药。
她不知道这药会不会对胎儿有影响?就找到医院,医院给出的建议:你要是怕胎儿有问题,可以把孩子做掉。
但这个孕妇说:“我怀的这是头胎,一旦做掉以后,怕以后不会再怀孕。”至此,她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到这个案例,我就想起我的一个同事。
她的爱人身体不好,患有肝病,常年吃着治肝病的药。
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后,向我们学校的校医咨询,他爱人吃药,能不能对胎儿有影响。校医告诉她,最好把孩子做掉,治肝病的药物,很容易造成胎儿畸形。
我们的这个同事业也想到自己第一次怀孕,再说爱人已经停药一段时间了。
可校医还是苦口婆心的劝她,说你爱人就是已经停药,但体内还会有药物的残留成分。只有停药半年后再怀孕,才能保证你的胎儿没有问题。
我这个同事天真的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怎么自己就会这么倒霉呢?
可是,她十月怀胎后,她女儿出生的时候。真是左手畸形,左手掌上只有大拇指和小拇指,左胳膊也比右胳膊细。
她女儿小时候,都是把左手缩在衣服袖子里,多热的天,她都穿着长袖衣服。
等她慢慢长大了以后,她也能接受这个现实了,勇敢的把有残疾的左手放在外面。
20年前,她一家三口去了江南,但我们之间一直还有联系。
现在,她女儿已经三十多岁了,工作特别出色,可是,婚姻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我们这个同事和她爱人都已经退休了,女儿的婚事曾经让她们头疼。
只是因为当年她们太自信了,没有相信科学。
更主要的是三十多年前,也没有什么网络,我们孕检更简单,就是给听一下胎心、心跳,到怀孕后期就是再量一下血压,那时根本没有B超。
我认为这个孕妇最好还是做掉这个孩子,好好调养一下身体,然后再要小孩。
谁都不能保证这个胎儿百分百的没问题,一旦孩子出生后,真的有问题,为迟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