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就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

  枫桥经验四句话十六字: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怎样发挥好“枫桥经验”,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工作:

  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矛盾风险研判,注重矛盾源头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畅通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的信访渠道,着力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运用好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念。通过法情并用,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挥法律与道德的双重作用,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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