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遗产继承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什么是遗产?自然人去世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去世后留有遗产的人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光后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无论人数多少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时依照《维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叫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已书写,处理生前合法财产的法律文件,只要遗嘱内容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即刻发生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委托无利害关系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在遗产继承制度和法律都比较成熟的国家,自书遗嘱一般保存在遗产律师处并指定遗产律师为遗产继承执行人。在我国不是很规范,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往往会因为对继承法理解的不正确至使遗嘱无效,使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无法实现。因此,公证遗嘱是比较可行的方法。
伴随着国人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及个人财产制度的逐步完善,遗产继承问题可能涉及到每一个人,因此,有必要探讨遗产继承时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除夫妻间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切所得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去世继承开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受传统文化影响在夫妻一方去世继承开始时,因一方健在继承人极少提出继承遗产的请求。继承已经开始但遗产尚未分配,健在的一方作为继承人的同时还是遗产的保管人,至使遗产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很大,给以后遗产分配造成隐患。
对此的解决办法是夫妻共同定立遗嘱,内容是夫妻一方先过世遗产由另一方继承,其他继承人不继承。此方法可解决前述难题。
避免遗产继承中的矛盾还有一个比较彻底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遗产执行人制度,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遗产执行人和遗嘱保管人,靠法律、制度可以有效解决遗产继承中的各种矛盾,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