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百年前简·奥斯汀写这部小说开始,在这之前的婚姻不看重爱情、只要门当户对就可以,但是从她开始这两百多年的婚姻观没有怎么变。”李银河说。简·奥斯汀终身未婚,没有爱情宁愿选择单身,这与当今中国社会的“剩女”、“逼婚”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而女性权利的争取,还不仅仅在于婚姻与爱情的独立自由,更重要的一点,还要打破传统观念中对男女性别的刻板印象。
“如果《傲慢与偏见》对今天的女性读者有什么帮助和启发,那就是简·奥斯汀本人始终相信的一点,婚姻不是人生的必须品。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很美好,很值得人向往,但是如果结婚不是为了爱情,还不如独自生活。”李继宏说。
之所以能塑造书中伊丽莎白这样一个追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的独立女性的角色,与简·奥斯汀本人的经历是分不开的。简·奥斯汀的父亲是当地教区的牧师,有两个哥哥都是牛津大学毕业,还有一个哥哥是海军少将,当过舰队司令。父亲的家里有大量的文学藏书,他不反对简·奥斯汀读当时被认为是低俗读物的小说,甚至鼓励她写作。可能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和受到的教育,使她拥有了不属于那个时代的独立意识。
简·奥斯汀直到42岁去世时依旧是单身,她的家境很好,从一幅流传下来的她姐姐为她画的素描来看,长得也很美,不乏条件出众的男士向她求婚。20岁的时候她与一位年轻的律师勒弗罗伊相恋,但奥斯汀的家人希望未来女婿拥有经济实力,而那时的勒弗罗伊还是个穷小子,而拥有6个孩子的勒弗罗伊家也执意与富贵之家联姻,因此要求勒弗罗伊返回爱尔兰,从此两人没有再相见。后来勒弗罗伊当上了苏格兰高级法院的大法官,娶了一位大家闺秀,而简·奥斯汀却对这段感情多年耿耿于怀。
后来简·奥斯汀又谈过一次恋爱,很不幸那个人得急症去世了。最后在她27岁的时候,一个比她小六岁的人向她求婚,那个时代英国平均成婚年龄是24.7岁,27岁已经是老处女了。所以简·奥斯汀在第一时间答应了,想了一夜之后,她又反悔了,因为她不能接受没有感情的婚姻。那时她把小说卖给出版商的时候,作为一个女性,连跟出版商签订合同的权利都没有,她的合同是她哥哥代签的。她宁可一辈子生活在哥哥家里,也不愿意为了一个安稳的生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