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吴姓状元7⼈。
1:吴鸿(1725~1763),字颉云,号云岩,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乾隆⼗⼆年(1747)浙江乡试解元。乾隆⼗六年⾟未科状元。殿试后与吴鸿同科的刘墉为呈送卷第⼀名,乾隆帝阅后认为⽆超⼈才华,将刘墉贬为⼆甲⼆名,将吴鸿拔置第⼀甲第⼀名,说道:“今取⼀朝状元,必得有众⼈向往之才⽓。平庸之⼈怎能夺冠?”吴鸿及第后例授职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
乾隆⼗七年,出任⼴西乡试主考官。次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年,出任湖南乡试主考官。不久授侍读学⼠。⼆⼗⼆年,以翰林侍读出任⼴东学政。⼆⼗三年,调任湖南学政。⼆⼗七年,与钱⼤昕、王杰⼀起任湖南乡试典试官。应试者出场,⼈将试卷呈送吴鸿,吴鸿阅卷后,对丁甡、丁正⼼、张德安、⽯鸿翥、陈圣清等五⼈的⽂章极为赏识,评说均应中式。说道:“此五卷失⼀,吾以后不复论⽂矣!”结果,五⼈皆名列前茅,丁甡果然第⼀。时⼈⽆不赞叹吴鸿有知⼈之明,称其能“识⼠”。⼆⼗⼋年,吴鸿学政任职秩满回京,误⾷河豚中毒⾝亡,卒年仅39岁。英年早逝,朝野惜之。
吴鸿为⼈端凝平和,品格⾼尚,中状元后与双⽬失明的未婚妻成婚。
著有《云岩诗⽂稿》《南亭笔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