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买过无数支笔,用过的,没用过的,都数不清了。
用过的,丢了,没用过,没用完的,也丢了不少。我真觉得老妈说得挺对的,我就是败家子。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如此爱好买笔,又这般不懂爱惜。它们长得也不是很好看,在我的身边呆了一时半刻就离开,也不好好打声招呼。
最初上学前班,用铅笔写字。老师负责为我们削铅笔,片片木屑飞起,飘落,就完成它们的瘦身。而铅笔的好处是,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涂去重写。
后来知道,铅笔不仅可以写字,又可画画。铅笔打底,各种涂抹,各种颜料。或者不着一色,那些奇妙的曲线,那些神似的轮廓,真美!
后来,用了圆珠笔。字,慢慢写得有了模样。在那些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里,它唯一的带给我们的苦恼是,往往字还没写几个,手掌竟然被笔墨染得斑斑点点。真不知它是如何跑过去的,竟这般在屡次注意过后还是一如既往的作图。
后来,竟然有人用圆珠笔画出了美妙的画竟还如此逼真,真是不可思议!
在我小学四年级时, 第一次用钢笔,第一次用毛笔。怎么都觉得我不会写字了,看那一个个字,歪歪扭扭,实在难看。幸运的是,经过一番练习,现在倒也能写出几个有点小模样的字。
在整个过程中,买笔成了我的日常。看到文具店,总是不自觉进去瞄一瞄。看到中意的笔,也总想拿来试一试。真不记得是何时养成了这个习惯,真是个败家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