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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教堂
夏永玲来到省城。
她在一家小饭店里做了三个月的洗碗工。饭店老板林峰看她长相干净、干活利索,就让她做起了服务员的活儿。服务员比洗碗工要轻松许多,工资也高一些。离家时带的钱眼看就要花完了,她要靠这份工作来过活。幸好饭店是包吃住的,她的生活才不至十分窘迫。
夏永玲同老板的妹妹林月同住一个宿舍。林月是饭店的收银员,长得不算漂亮,性格却很好。爱笑。笑起来的时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就弯成了一轮新月。
她不明白为何夏永玲总是面带忧伤。生活那么美好,谁都不应整日忧心忡忡的!晚上,她们躺在各自的床上,她会讲一些笑话逗夏永玲笑。白天在饭店里,她会忽然跑到夏永玲面前扮一个鬼脸。夏永玲总是无动于衷,至多微微一笑。她不明白这些笑话有何搞笑之处。但她打心眼里喜欢这位善良天真、无忧无虑的姑娘,她总让她想起洪水村里的张晓珺。
林月有时候很喜欢跟夏永玲呆在一起,可有时候又觉得她太闷了。她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她的室友每晚睡觉之前总要读一会儿《圣经》。
她问夏永玲:“你是基督徒吗?”
夏永玲说:“不知道。”
这不是故意敷衍林月的话。夏永玲真的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基督徒。她并不十分信仰上帝,每晚却要读几页《圣经》。如此才能入睡,不至失眠。
林月纠缠着她,让她念几句《圣经》里的话。夏永玲端坐在床上,翻开书,轻轻读道: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会中也是如此。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她合上书,问:“我会不会灭亡?”
林月没有回答。她早已经睡着了。
秋天了。路两旁悬铃木的叶子大片大片地往下落。风吹在脸上,有点冰凉。林月天天囔囔着:“悲秋啦,我要悲秋啦!秋天教人好伤感!”
一个周末,饭店没有营业。老板林峰也是大厨,请假回家了。林月悄悄地对夏永玲说:“你知道我哥回家做什么吗?相亲!这是他第三十七次相亲!嘘嘘,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不要对别人讲啊,他脸上薄着呢!真的,他是世界上最挑剔最害羞的男人了......”
上午,林月在宿舍里睡觉。夏永玲无事可做,又怕自己在屋里打扰到她,就一个人顺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往南走着。
半个小时后,她发现一座教堂。尽管林月曾告诉过她附近有一座教堂,可当她看见它时还是有点意外。
这是一座很普通的两层小楼,有点破旧。若不是楼顶竖立着红色的十字架,大概不会有人发现这建筑竟是一座教堂。
这里平日冷冷清清的。附近的基督徒不多。节假日来这里的人会多一点。这些人很多不是来礼拜的,而是来参加婚礼的。教堂时常为结婚的新人举行婚礼。新人和参加婚礼的亲友大多不是基督徒,但他们欣赏教堂婚礼这种仪式,欣赏这种在上帝和亲友面前庄重许下他们相爱终身的诺言的方式。
夏永玲在教堂的铁门前停了下来,仔细地聆着主持婚礼的牧师正宣讲着关于爱和婚姻的经文: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一对新人将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幸福的人儿,祝福你们永愿这样……”夏永玲真挚地为教堂里的那对新人祈祷着。
“是你!你也在这里呢!”一个男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夏永玲抬起头,出现在眼前的这个人,她在哪里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了。
那男子说:“是我啊,张晓珺的同学,钱慧明!”
夏永玲这才想起来。钱慧明,张晓珺学心理专业的同学。她和晓珺曾带张晓宇专门找过他……
啊,张晓宇,张晓宇,死了!
钱慧明去过洪水村,知道张晓宇的死,也听说了夏永玲遭遇的事情。他小心地避开这些话题,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哦,我在附近的一家饭店打工。你呢?”
“我来参加朋友的婚礼。”
“哦……”夏永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停顿片刻,说:“婚礼已经开始了。你快进去吧!”
钱慧明说:“嗯,好吧,是得赶快进去了!”
他推开教堂的铁门,上了楼梯。
夏永玲转身离开了,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行至不远处,身后再次传来钱慧明的声音:“既然婚礼已经开始了,我就不进去了。不如......嗯,不如我们一起吃顿饭吧?”
“吃饭?现在不到十点半,距离午饭的时间还早着呢!”夏永玲说。她听晓珺讲过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一定是想询问关于晓珺的事情吧?可她却不想提起了。
钱慧明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眼神落在路边的一家面包店,说了声:“稍等一下!”,推开面包房的玻璃门跑了进去。
夏永玲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却也不好离开,只好站在原地等着。
钱慧明很快就出来了,手里多了一块儿黄油面包。他将面包塞在夏永玲的手里,挥挥手离开了。
夏永玲将这块面包带回宿舍,放在桌子上。她觉得钱慧明有点莫名其妙,现在连那块静止在桌子上的面包也变得莫名奇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