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幸观摩了自媒体“电商头条”发布的一篇文章——《共享单车、无人店阵亡,下一个:电商》,作者“我是清风”,文章发布于今年5月15日,截止我发稿时,该文章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阅读人数为3.6万+。在对文章内容进行简单的描述和反驳之前,先给一些时间不是很充裕或者本身便支持该论点的电商从业者们一个总结:电商绝无可能会在无素质人群的手里被毁掉,它只会被电商从业者自己玩死。
以下进行简单的文章阐述:
作者“我是清风”以共享单车、无人店的出现和毁灭做开头,以此证明他的一个论断:无素质人群对于新生的商业形态而言,存在的打击力度几乎是致命的。
其一,他引用了此前高居热榜的新闻——“某姑娘买18件衣服,假期过后全部退货”。在这起新闻里,一名姓黄的姑娘在淘宝一家汉服风格的淘宝店一口气买了18件衣服。可是等到过了五一假期,店主却收到了她要求全部退货的请求。拒绝并且要求店小二介入以后,卖家被判全输,需要进行全额退款。却不料,等到该店主添加了这个姑娘的微信后发现,她在朋友圈所晒的旅游照片上,穿的衣服全部都是从自己家买的。
其二,他以这名姑娘为引子,引出了身居幕后得“试穿一族”以及“互帮退货群”。作者在文章中描述,“试穿一族”专门选择在网上买衣服而且需求异常明确,比如需要用在旅游、度假、约会等等的场合上面。等到他们用完了,他们就会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没有到期之前进行退货。这一类人群并不在少数,甚至还发展成为了职业的免费试穿群体,专挑小门小户的店家下手。而更加刷新人底线的,是那些相互帮忙退货的人,通过不同的小号来回倒腾商品,然后给商家退回甚至完全货不对版的商品。
其三,由于上述人群的存在,作者引申出了一个词语:“加害社会”。他表示,这一类人通过钻空子的不道德手段,来免费试穿甚至是以此牟利,但退回去的货物却有可能出现在下一个买家的手里,让无辜的消费者们成为了接盘侠。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些被人使用过的物品不仅有可能变成了二手或者残缺物品,还有可能夹带有各种细菌、传染性疾病,严重透支了社会的信用,从而使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受害者。
最后,作者建议遵循诚信机制、加强对消费者诚信行为的约束和管理,并且建议限制某些不良买家的七天无理由退款权利。与此同时,他就自己的理论和论点,以一名电商从业者的姿态、一名勇敢捍卫“正义”的大侠形象,向这些存在不良企图的退货一族们宣战。
个人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共享单车、无人店和电商经济的区别,来认识为什么共享单车、无人店都倒闭了。共享单车出现的目的是什么?“最后一公里。”那么无人店出现的目的又是什么?节省人力物力。这两种形式其实都是实体经济,它们不是扎根于线下,而是就线下的基础来进行变化的一种新模式。电商经济呢?它则是依靠线下为基础,以互联网形式来运转的一种经济形式。电商经济不需要实体店,但共享单车、无人店却是必须能够在线下亲眼见到产品的。
为什么共享单车、无人店都倒闭了,真的是因为无素质人群的存在吗?相信不少人都记得共享单车倒闭狂潮前的那些蓄意破坏行为,故意拆掉座椅、扎破轮胎,还有人直接把它上了锁或扔下河。无可否认,这些不文明的现象对于共享单车的运营存在极大的挑战,但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比如成立专门的法务团队,一旦有人蓄意破坏就立刻着手起诉、让破坏者承担法律责任。操作起来或许不容易,但这么大的企业,抓一两个典型来告诫蓄意破坏者们,那是绰绰有余的。
再说无人店。无人店为什么倒闭?在马云近些年新开的无人店新闻里,我只依稀记得一些大爷大妈们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去无人店里享受一天的免费空调,但这并不是无人店倒闭的根本原因。设想一下,你来到一间无人超市,里面却只有一整个超市的货物和冷冰冰的数字,哪怕想要找个纸巾都得自己先摸索着在店里翻一翻,运气好可能下一刻就能翻到,运气不好呢。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这样的消费方式行得通吗?所以与其说是被不文明的行为毁掉了无人店,不如说是这些经济大鳄们的想法水土不服。有人才会热闹,热闹才会有人,无人店这种想法,想要大行其道只能等到我们陷入孤独社会,就当下而言,最适合的还是那些小心翼翼地躲藏在路边的成人用品店,尽管那也是一批一批的倒闭。
厘清上述的几种关系之后,我们来看一看一个行业究竟会被什么毁掉。先举个例子,作为摄影界曾经的主宰,胶卷行业为什么没落?相信很多人要比我清楚。价格高、传播慢,随着数码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越发发达的手机行业冲击,它最终被人遗忘在角落里,成为了少数爱好者以及收藏家们的掌上玩物。至于没落的原因,无非是自身没有危机意识,更新换代太过缓慢甚至是保守,直到被后来者迎头赶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无力回天。最终的结果是,需求依旧在,主角却已不再是我们熟悉的菲林。
电商行业同样如此,只要有现实基础它就永远不会消亡,而是会随着实体经济的起伏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那时候,需求必定还会在,但今日的电商主角却不一定会在。(不曾想有借鉴马云曾经说过的一段话的嫌疑。) 更何况和电商经济的规模相比较,那一小撮无素质人群又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不要让无素质人群越发壮大,逐渐成为威胁电商经济命脉的存在。须知,实体与电商完全是唇亡齿寒、一荣俱荣的关系,一旦无素质人群威胁到了电商,那么实体经济也相差不远。因此,我们必须对这种已经接近或变成了诈骗的行为进行管束,然而约束并不等于针锋相对,不要忘了,我们还有最有力的武器——法律。
既然无素质人群,没有成为毁掉电商最大元凶的可能,那么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加害社会”这个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是清风”的阐述和理论极为奇葩,无素质人群退货——入仓——发货——下一任买家。这倒很好地阐释了一个现象,为什么有的人在网络上购物之后,收到的商品竟然是使用过、甚至是破烂的。商家负责买卖、收钱,却不负责产品质量检控,而后再理直气壮地告诉你:“这不是我们的责任。”一个买方,一个卖方,责任倒是推卸地点滴不剩。我们可以从中清晰地看到,无素质人群确实有,但之所以与普通消费者们产生联系,完全是因为店家的不负责任。至此,“我是清风”想要指责无素质人群的本意,已经扭曲成将所有潜在消费者变成潜在受害者的倾向。这不是电商,这是绑匪!
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相信不少人在网络购物时都曾看到过一句话:“请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退货。”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第一个前提。第二个前提是,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这本是为消费者着想的一项举措,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人钻了这条规则的空子,还以此牟利。另人无可奈何的是,买家比卖家还要深谙规则,以致卖家对此完全束手无措。但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国内外都时有发生,根本无法杜绝,只不过是基于道德修养的问题,所以并不建议效仿。可是,“我是清风”却不仅仅是基于道德修养的谴责,而是不断夸大电商经营者的损失,以此来炒作、博取同情。
且再举一个例子。难道一个开快餐店的老板,会因为昨日吃白食的顾客再次光临,而损失惨重、关门闭店吗?商家同样拥有选择、举证,甚至报警、驱逐的权力,并不是平台就一定会偏袒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者。更何况商家也完完全全有权力申诉到底,譬如说平台判买家赢,那么商家也可以选择和平台对抗。为什么要死死咬着消费者呢,审判权明显握在平台的手里。这究竟是因为平台斗不过,还是因为消费者太弱。不要忘了,买18件衣服退货的姑娘,在事发后很快就被泄露了全部的个人信息,而网传的聊天记录截图里面,商家也并没有显得多么善良。我甚至有理由怀疑,黄姓姑娘的信息泄露过程里,有商家有意或是无意的身影。
那么七天无理由退货,对商家就没有损失吗?不影响二次销售、不负担运费的话,商家的损失从哪里来。而试穿一族毕竟属于个例,且线上聚集的商家群体们,必然会出现或早或晚的信息共享,“试穿一族”或者“互帮退货群”迟早会失去生存的土壤,既然如此又有什么畏惧的地方?实体店不是照样还有吃霸王餐的。不过就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点上,从个人经历而言,它早已变成了商家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手段。每当商家发货缺件少件或出现破烂时,一旦进行反馈,商家都会表示请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否则不予退货申请。这是因为如果是质量问题等选项退货的话,对商家权重会有所影响,后台数据也会记录保存。但如果变成了买家选择七天无理由的话,责任划分就会全部转移到买家的身上,次数多了之后买家退单率等不仅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看,甚至有可能会导致买家的个人账号被封。
综上所述,所谓的无素质人群会毁掉电商根本不能够成立,它更有可能被一些无良的电商商家毁掉。比如故意发残次品、漏发、强制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这些行为在不少黑心商家眼里,早已是司空见惯。如果消费者不接受,那就请你七天无理由退货,否则就面临起码一个星期以上的无限扯皮。但如果你接受了,那就是皆大欢喜。为此我敢断言,这样的商家如果继续维持并且逐渐占据主导地位,那么电商就终究会迎来终结的一日。所以,“我是清风”的一个观点也令我很是赞同:“买卖双方都应该拥有选择的权利,被投诉了无数遍的买家也应该限制他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限。”但这还是显得小家子气,我认为真正对买卖双方选择权力保障最大的,就是公开双方所有的消费纠纷数据,包括取证内容。只希望这样的方式,不会变成商家不敢发货、买家不敢网购的场面。至于那些能够在电商平台连续网购几年后,还是丝毫差评都没有的,可能只有以下四种人:一、刷单;二、钱是大风刮来的;三、不会手机;四、君子。
不知道你是哪种人呢,下回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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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股不是清风,而是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