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的邻居是人贩子,这是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的。
邻居是两兄弟,都是光棍,大的眼睛瞎的,何时瞎,因何瞎?我不得而知,我们这些小孩总喜欢跟在他后面,见他拄着拄杖,“提提哒哒”先探前面是否能走,我们吱吱喳喳闹,他怒,吓我们:“走开,再不走,一棍子打死你们!”我们吓得一哄而散。
基于此,人贩的事情便主要由他弟弟来完成。他弟弟已到中年,不知是不是毛病,他的眼睛老是眨个不停,红红的,看着有股令人胆颤心惊的阴森,这就导致我们每当眼睛稍微动得快了点,便遭到家里大人们叱:“眨,眨成xx那样就知死了!”
他们并不是专职做这个,日常的职业就是个地道的农民,基本没有其他收入,日子过得清苦,两兄弟窝在低矮潮湿的瓦房,再没其他亲人,但村里给老大申报了五保户。
偶尔有需要出手“人”的贩子找上门,他们便加入,参与其中。
那种感觉就像是,他们只是找了个副业,挣点外快,捞点油水。
他们贩卖的对象主要是外地女人,从不动本地的。那些女人到他们手里,疯的或未疯的都有,大多精神已出现问题,至于是本来就有精神问题,还是在整个过程中折磨至此,无从知道,再有一些便是长得不好看的,或者身体缺陷。
他们也不是直接诱拐,而是作为整个贩卖链中的一个中转站,找最终买家的那种。(这应该也能想到,为什么那些人贩子猖狂不止,贩、卖配合快速,一步到位,也是因为各地多的是这种角色吧。)
朱自清在《生命的价格--七毛钱》说到:“人贩子,老鸨,以至近来的绑票土匪,都就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同样,在他们眼中,人像任何货物一样,都有价格,且价格有贵贱。
那些女人的价格,外人并不清楚,但想必不多,因为有次听到他们的讨论,大概意思就是“货物”“出品”不好,入手的买家基本上也同样都是老丑残,奔着生育后代去的多。
至于人贩子本身,或许并不觉得这是件违法的事,他们只把它当一个赚钱的渠道,又或者即使他们知道这是伤天害理的、违法的,但在利益欲望的驱使下,在政府少作为,违法后果非常小的情况下,他们愿意冒这样的险。
而其他人,则平和接受了他们的所作所为。是的,很平和接受。整个小村庄就像一个社会的缩影,谁家良善,谁家奸诈,谁家被人欺,谁家本本份份,谁家做了什么,谁家来钱的路径……大家日常唠家常,不多时便了然,可谁也不愿扯进别人家的那点事里,一是捞不到半点好处,二惹了可能还惹人嫌,换句话说,挣手脚不干净的钱的人不在少数,你管得了多少?要真管,反倒落个不是,以后谁敢再跟你唠叨大事小事那点事?三则是,大家都认为,确实事不关己,起码,别人没动你不是?于是,大家都愿意维持这表面的平衡,不闻不问,至于那些被贩的女子,来自哪里,经历过什么,是否会踏进下一个“狼窝”?则不是村民们关心的事。
也是在这种畸形的平衡之下,那两人在村里与人得以正常相处,没人过多关注他们,防着他们,同样的,他们也没防着其他人,包括我们小孩。
基于此,我们有时得以走近那些女人。当然,小孩子层面上的接触,多的是好奇,甚至害怕,只远远的瞧着看着。我曾经问过几次大人:“妈妈,那些女人是干什么的?”
“疯女人,你们不要去看!”
“他家专门收疯女人的,小心被伤到。”
“别靠近他们,他们那里很臭!还经常有坏老头过来,小心。”妈妈曾经几次因为邻居间的纷争,和那两人吵过架,对他们颇有成见。
记忆最深的一次,他们家厅里几个人吸哒着水烟,在聊天。
我们几个小孩恰好在附近玩耍,不知谁带的头,大家一溜烟溜进了他们家,于是,我们见到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并不丑,也不像他们说的脏,相反,白皙,丰腴;她全身赤裸,不着一缕,只脚下栓着一条小指粗的铁链;也不像疯子,只在厅靠左的房里站着,偶尔走几步,又停下,安静地呆呆望着我们出神。
渐渐地,我心里直发毛,有点打颤,实在害怕她的目光,有太多的内容,我读不懂!
而房外,几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吧嗒吧嗒抽着烟,然后,停下来讨论一些我也听不懂的内容,偶尔朝那个女人瞥一眼,骂骂咧咧一些粗话,吐口口水,然后轰的恶劣地哄笑来来。
很多年后,回忆起那一幕,我想起一个词:牲口。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成年女性赤裸的身体,不知为什么,那间阴暗潮湿泛着恶臭霉味的屋子,那具白花花的身体像烙铁般地印在我的脑海中,直至现在!
第一次听到反对的声音,大概是在我小学一年级左右。
另一个邻居嫁女儿,我家也被邀请。小孩子最爱热闹最馋人,吃完晚饭时我和几个小孩挤在大人中间玩耍。然后便听到新娘的伯伯,也是他们的族系亲戚,在训斥那两个人,训斥的内容大概就是:“不要带那些女人回来了,你们做这些,没脸下去见祖宗!”说得那两人一句话也不敢回,只低头刨饭。
新娘的伯伯很少回来,据说是军人出身,后来在市里做了官,“是大官,公路局的,”大人说,但大人们喜欢透过现在窥本质:“这里面油水肥腻呢,看他这几年的身材。”
“当官的”第二天便离开了,他的训斥管用不?不,他们并没停消停,他们知道,即使真有事,他官大权大也不会来管他们死活,那何必听他的?权当闲聊了。
有人奇怪,那两兄弟自己是光棍,难道不从中“便利”下自己?有的,后来那小的便从带过来的女人中挑了一个女人过日子。女人生的矮小,嘴歪眼斜,但精神正常。
男人把女的留在身边后,倒安份地过了2、3年日子,翻新房子,对女人也不算差,起码在我们外人看来如此,妈妈就常回来嘟囔:“某某对那个女的可好,买了新手表,新衣裳,粗重活都不用干。他现在倒真安分了。”
真的安分了么?后来我们才知,找个女人在身边、安分了的原因是因为他病了,肝癌!
最后对他的画面定格在:他拖着被病魔折磨到浮肿虚胖的身子出来喂猪,站也站不稳,只光着膀子蹲在那里,像一个挤满了气体即将爆炸的气球一样,随时焉掉。
不多时,癌症带走了他。
他走后不久,就只剩下瞎子一个,那女人,也就是他的小婶子,不见了。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听见邻村一个屠户上门与他吵起来,那个屠户有一段时间经常出入他们家,曾听说也是加入到他们两兄弟的勾当中。这次两人吵架的内容是关于那女人,屠户责怪瞎子连自己的小婶子也卖掉。而其他看客,则解读是因为分赃不公两人才吵起来。
随着弟弟的死,人贩子这一勾当也随之在村里消失。
后来,我们搬家,我也长大出外读书,再也没听过他们的事。
再后来,听说瞎子死了,自己死在一家柴屋里,几天后才被人发现。
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是否还能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