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喜欢听歌。
喜欢听的歌,并没有那么高大上,无非是流行音乐或是民谣。
对我而言,在音乐中感受到一种“共情”,或一种代入感,是最主要的。当然,曲谱和歌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代入角色,也就是回忆自己的故事。心中那份无法表述的情绪,或者在歌中得到一份宣泄与表达。而代入角色的前提,是有着那么一份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心情与感受。
角色的转换,会表达出不同的心声。如王杰的《我》和《她》。虽然是人称的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表达。而听了吴雨霏的《吴哥窟》和《生命树》后,才发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不同角色的心声表达。两首歌的词作者都是林若宁,不得不说,这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能写出了两个不同角色的女人的心声,这份代入感令人称奇。而吴雨霏的声线和情感,也将这两个不同角色的女人的心声表达得如此透彻,亦惊为天人。
《吴哥窟》中的女主,纠缠在一个已婚男人的情感中。她爱得投入,爱得狂野,但也爱得隐忍。眼睁睁地看着正主“无言地向你尽忠”,无奈地瞥见男主“望见你隐藏你戒指便沉重”。然后心中感慨“问你送我归家有何用”。女主心中那份卑微便低到尘埃,只能低声自问:“难道我有勇气与你在一起庆祝正日?难道你有勇气反悔诺言你专一?”或者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若然选择避开,那就是无解了。女主爱着,同时也恨着,或者是无法,也或者是不愿摆脱原来身份的男人,是选择原谅,还是选择继续?“原谅你太理性与我在一起要守秘密,原谅我太野性想这段情更深刻。”或者,女主能想到的最终结局无非是“两个人,一消失,谣言便得不到证实,只得幽暗的晚空--记得。”是哀其不幸,还是道德谴责?对于爱情世界中的两个人,更是无解。
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是女主的错吗?爱情,有时并没有什么对错之分。爱就是爱了,错的,是对身份的认同。男主,在这场纠缠中变成了一个决定的因素。正主隐忍地表达了忠诚和原谅,女主则强烈地表达了理解和委屈。这,算是角色的错位吗?身份,真是的爱情的最终归宿吗?也正因为男主的犹豫与寡断,让三个人陷入了无休止的深渊中。
而《生命树》这首歌中,女主是被放弃的弃妇。男主或者始乱终弃,但终究是给了双方确定的身份----两个人已成陌路人。或者是不忠,或者是不爱,但这份决断反倒是果敢的。关于被抛弃,女主曾经自暴自弃过:“曾将身体发肤随便北风宰割”“在那天宁愿干旱地死不沾一勺水”“在那天连根都要拨起枯干的脑海”,甚至“当天想过死”。但换来的是一份无视:“原来就算摊开伤口要你面对,未曾使你挂虑”“原来就算依依不舍你也别去,未见有离情别绪”,甚至“糟蹋了我你都不会有一丝痛楚”。这又是多么痛的领悟啊!好在,女主最终还是走出了阴影:“在这天,阳光将我唤醒新一天到访,然后自然进睡”“在这天,重新工作自己将光阴抱紧,存在不必为谁”。甚至坚强到“明日练到真的刚巧见你伴侣,面容并无畏惧;明日练到不屈不挠到放下你,就算痛能挨下去”。如果说“练”和“挨”只是流于表面的云淡风清的话,那么曾经想过的死去的绝望,领悟为“全为今天醒觉,活着要公告世界我抛低你也开花结果”,“十年后,重生的我活得应该比你好,怀念恐怕不必。十年后,人生找到自己栖息的领土,然后开枝散叶,繁殖出花与蝶”。这,是一份重生,是一份涅槃。又有谁不喜欢这样的坚强与勇敢呢?这首歌中的女主,正是因为男主给了一个肯定的身份,所以才会有勇气和坚强走出那段阴霾的日子。
在爱情的世界中,身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婚姻,真的是爱情的最终形态吗?作为一个成年人,难道真的不能选择自己要走的吗?真的不能承担自己所选择而带来的结果吗?难道,真的只能在别人的歌中哭自己的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