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家,”王大妈再次走到儿子面前,低声下气地对儿子说。
“这不就是你的家吗?”儿子王羡好奇地望着她,不解地问。
“这不是我的家,只是你居住的房子。”按王大妈的老思想,这么说完全没问题。她从孙子出生后,来这里住了十三个年头,她一口土得掉渣的方言根本没办法融入这座城市。到现在为止,到菜市场去买菜,她还只能找那几个老商贩,手口并用,边说边比划,才能勉强让人懂得她的意思。用她自己的话说,在这座城市她和哑巴没什么区别,连找个说话的人都难。十多年来,在这里她认识的人除了保安保洁,不超过十人。
保洁员刘翠翠是邻县人,算是半个老乡,可以和她说说家乡话。闲着没事时,她有时会找刘翠翠聊聊天,听几句方言,也当是回味一下家乡的故事。昨天刘翠翠辞工了,儿子上班后,以后自己连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更坚定了王大妈回家的想法。
她以前也说过几次回家,儿子一熊她,她就不敢做声。今天也一样,儿子王羡一听,又熊她道:“谁说这不是我们的家?这么大的人了,别总出幺蛾子,瞎折腾?”
“你说这是你家,我问你,这小区上下你认识几个人,你帮过谁,谁又能帮你?”王大妈今天没平时的好脾气,不好气地发问,“远的不说,你告诉我,对门有几口人,叫什么?”
“这?”王羡还真不知道。
“没几个好邻居,这家能叫家吗?这只是一个住人的地方,你的家在湘西那个山旮旯里。”
“那是你的家,别扯上我,我可不愿回那个鬼地方。”王羡没好气地说。心想,就算他愿意回去,老婆和孩子也是不愿意回去的。
“你回不回我不管,反正我明天回家。”王大妈一犟到底。
“你到底想怎么样,烦不烦啊?不是和你说了好多次了,我们不回家。”儿子一字一顿地说。
“现在孙子大了,我该回家陪你爹了。”王大妈的头扬得高高,像王羡小时候做错了事,王大妈教训他时一样。
“陪?怎么陪?爹都过世多少年了,你还想怎么陪?”提起父亲,王羡的火气更大。当时他好说丑说,希望爹和母亲一起来城里带孩子,谁知那个老古董死活不答应。说什么带孩子可以,但要把孩子送到家里来。这像什么话,自己在农村受的苦够多的了,可不愿意儿子再在土里土气的农村长大,再受一遍自己受过的苦。
父子俩就这样犟着,好在母亲心疼自己,最后独自来城里带孩子。
后来生病了也不愿离开他的狗窝,母亲不得不回家去照顾他。所以一提到父亲,他的火气更大。当时,爹的病并不算严重,可这个老古董说什么故土难离,死活不肯来城里医治,并说什么一定要死在老家,葬进祖坟。害得自己白白化了一个多月的保姆费请人看孩子。
“你不能这样说你父亲,现在想来,你爹当时是对的。”王大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凶起儿子耒。当时儿子刚买房,还欠着房贷,工资又不高,日子过得穷巴巴的。自己两口子又没有城市医保,城里的医药费哪里是他们这种家庭承担得起的?“真的来了你负担得起吗?”
本来,老头子并不是不愿来城里治病,城里的医护条件好,他也想多活几天。但考虑到自己的家庭条件,一个钱字,压得他抬不起头来。没办法只能在家里苦熬。最后,老头子是死在自己怀里的。唉,想起当时的情景,王大妈不禁叹了囗气,苦苦等不到儿子,老头子死时,眼睛睁得大大的,唯一的愿望就是想最后看一眼自己的儿孙。
可惜儿子呢?直到出殡,王羡和妻子孩子才姗姗来迟,披麻戴孝把老头子送上山。
“行,我不说了,行了吧!”王羡没好气地说。
王大妈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她居住的杂物间。在这间杂物间,她住了十三年,从来帮儿子看孙子起就住在这里。十三年,孤孤单单的十三年,在这里,他度过了多少难眠之夜。这几天一睡熟就梦到老头子,醒来后,满屋子都是老头子的影子。
自己是该回去了,现在人老了,只要一做事,双手就发抖,连洗个碗都洗不好,还时不时会打烂碗碟。
人老讨人嫌,住在这里儿媳嫌自己不讲卫生,孙子嫌自己太土,儿子表面没说,其实也是嫌自己只能吃不能做。当初需要她时怎么没嫌她呢?这帮白眼狼。现在好了,你不送我,明天我自己回家。
她收拾了几身换洗衣服,提着当初进城时背的编织袋,锁好门,把钥匙从窗口扔进客厅,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儿子的家。本来她以为在这里住了十多年,离开时多少会有些伤感,谁知提起编织袋跨出房门的那一瞬间,人突然轻松了许多,心情也舒畅了。
儿子也真狠心,明知道自己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还真的说不送就不送。好在刘翠翠辞工后也是回老家,和她基本顺路。她和刘翠翠约好,一起回家,只要到了县城,自己的话再土,也是能找回家的。
当太阳快下山的时,王大妈终于回到她长满了青苔的祖屋前。老头子,一别三年,我终于回来陪你了。在她的想法里,只要住在祖屋里,就算是和老头子在一起了。
王大妈颤抖着手从口袋中掏出钥匙,可是总是对不住锁眼,打不开门。唉,也别怪人嫌,自己连开门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来,留在城里还有什么用?
王大妈在台阶上坐了会,去找开小卖铺的侄子王强来帮他开门。
她是觉得自己是没脸去找侄子的。大哥当年去世,他儿子作为唯一的侄子,她作为唯一的弟媳妇,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回来奔丧的。唉,什么兄弟情义,都抵不过儿子一个轻飘飘的忙字。
这也是她坚持要回家的理由,她不想把自己的这一把老骨头扔进城里的火葬场的那个小铁匣中。有她在,儿子总会回来扫扫墓,回来看一眼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乡。只要儿子回家,他的根就在,不会成为异乡的孤魂野鬼。
侄子看到她时,惊讶得手中的手机掉到了地上,但还是热情地接待了她。带着侄媳妇和侄孙女儿一起,帮她打开所有的门窗通风,又开始打扫房间,擦拭家具,一直忙到九点多,久未住人的家才多少有了点家的样子。
王大妈一直想阻止侄子,说让她自己慢慢干就行,他们累了一天,不用再麻烦。侄子说,您老人家现在是全家唯一的长辈,家族中的宝,到家了怎么还能让她干活。侄子又邀请她去家里吃晚饭,她拒绝了,因下午在镇上吃过,实在吃不下。
第二天早上,侄孙女和侄孙又来请她,她没有再拒绝。饭后,侄子说:“婶,以后您不用开火,不嫌弃的话就搬过来一起吃饭。”
“宝啊,这次回来我是不回去了的,长住。日子长了,不方便,我还是自己做吧。”
“没事,不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侄子诚恳地说。
本来她还想对大哥去世时未能回家的事向侄子解释解释。她刚起个头,侄子接话说,这事您老人就不要放在心上,有叔在家,一切就有了主心骨,把我爹的后事办得风风光光的。说真的,我非常感谢您老人家同意叔在家里呢!
王大妈回家后,用了几天时间把屋前屋后的空坪整理了下,种上一些应时蔬菜,还喂了几只小鸡。闲时在院子里散散步,和老兄弟老姐妹聊聊天,心情一天比一天好,人也精神起来。
娘家的弟弟听说她回来后,跑到她家里,好说歹说,非要她回娘家住几天。她舍不得刚喂的鸡,不愿意去。她弟把小鸡赶到一起,装在一个纸盒子里,提起就走。
这下好了,王大妈想不去都不行。到了娘家,虽然祖屋已经翻修成了两层半的楼房,但站在堂屋中,还能感觉到娘的气息,非常的亲切。
侄子也都去城里打工了,只有弟弟和弟媳在家里相依为命。侄子打工的地方离家不远,听说姑姑回来了,立即开车回来看她。
侄子叫李凯,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见到王大妈,给了她一个紧紧的拥抱。她去城里时,李凯才十五岁,老头子过世时,又刚好在实习的关键时刻,也没见上面。现在,这个壮小伙站在她面前时,仿佛还是当初的那个泥猴子,一点都不感到生疏。
李凯说:“姑,你回来就好了。我今年结婚,我还怕羡哥不准你回来呢!”
“我宝贝侄子结婚,我怎么可能不回来?”这要在从前,王大妈还真没底气说这句话。她在儿子家时,家乡的红白喜事,无论亲疏,王羡都只会搭个人情,人是不会回来的。现在自己回来了,红白喜事这档事,自己要和亲戚朋友多走动走动,不能再留下什么遗憾。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春节来临了。一家人过年是过年,一个人过年也是过年,王大妈根本不敢奢望王羡能回来过年。不过,她还是把房屋仔仔细细地清扫了一遍,并张罗了几套床铺,准备过年时留亲戚在家住几天热闹热闹。
没想到在腊月二十九,王羡开着车带着一家三口回来了。王羡连叫几声妈,她都不敢答应,直到孙子王瑜叫奶奶时,王大妈才回过神来,儿子是真的回来了。急忙拉住孙子的手,把他们让进家里。
孙子是第一次回农村,看到什么都感兴趣。侄孙侄孙女见叔奶奶家来了客人,也过来凑热闹。三个十来岁的孩子没一会就玩到一起了。不知怎么,他们聊着聊着就准备去河边捉小鱼。
王羡不放心,也跟着去了。
王大妈见儿子回来,刚好喂的小鸡长大可以吃了。把鸡招呼过来,抓了一只最大的公鸡准备宰杀。
你别看她媳妇淑娟在城里时嫌王大妈脏,其实她也不是什么城里姑娘。看王大妈准备杀鸡,急忙过来帮着拉鸡脚。
当晚,王大妈把王强一家四口也叫了过来。开始,两家人还有点生分,几句话一说,几年不见的堂兄弟立即又似穿开裆裤时一样,那份亲热劲真是没法说。
吃饭了,在王大妈印象中,王羡从来不喝酒。但和王强往桌上一坐,也喝开了。
“羡羡,你不是不喝酒吗,怎么也喝上了?”王大妈不解地问。
“妈,今天我回家了,高兴。我想和强哥喝两杯。”王羡说。
王大妈点点头,兄弟俩就开喝了。王羡在外从未喝过酒,根本没什么酒量,几杯下肚就有了七八分醉意。王强劝阻道:“弟,你醉了,我们吃饭吧。”
“哥,没事,喝。”王羡说,“哥,以后我经常回家陪你喝酒。”说完,头一歪,醉倒在桌子上,发出欢快的鼾声。
这时孙子也说:“奶奶,明年放暑假时,我回来陪你,和哥哥去河里捉鱼,行吗?”今天天气太冷,孙子在河中没捉到鱼,心中不免有点耿耿于怀。
“行,这是你的家。奶奶随时欢迎你回来。”王大妈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