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里,似乎先天性的对咖啡有着抵抗的基因,这是我读中学的时候发现的。如果没有记错,90年代初最流行的礼品,是两个大大的玻璃罐。一个是深棕色,一个是透明色,深棕色的罐子上面写着“雀巢咖啡”,透明色的罐子上写着“咖啡伴侣”。同期伴随着流行的是,大街小巷,人手一个雀巢咖啡的罐子捧在手上,里面泡着浓浓的茶叶,用以代为茶杯。
那时候的人们,大多是不知道咖啡有那么多分类和讲究的。冲一杯咖啡,理所应当的程序就是两勺咖啡粉加一勺咖啡伴侣,然后冲入开水。有时候手边没有趁手的小勺,随手拿起一根筷子照样伸进杯中搅拌。甚至我还见过几次,小孩用碗来冲泡咖啡粉,然后当汽水一样的喝。
一直到2000年,21世纪的第一年,我认为那一年我经历了几个大事。第一件大事就是我第一次坐了飞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个小时的航程让我战战兢兢,我甚至已经紧张地完全忘记了当年的空姐是什么模样。第二件大事,是爸爸给我买了人生的第一台笔记本电脑,而且有个特别牛逼的功能就是不开机的状态下,可以用光驱放CD听歌。第三件大事,就是我第一次喝了正宗的美国咖啡,星巴克。
我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以后,这三件大事却已经离不开了我的生活。各式各样的飞机已经坐得不厌其烦,千奇百怪的电脑也被我玩得一干二净,当然,乱七八糟的咖啡也已经被我基本上糟蹋尽了。
当然在那一年,这三件大事其实就发生了联系。在候机楼里,我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写下了人生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叫非,我和非的相遇,就是在东方新天地的星巴克。
非自然是我虚构出来的女孩,当然也有生活的原型存在。她是我的一个学妹,在当时我的眼中,属于美得让人窒息。事实上她也很美,去年我还无意在百度上,还看到了搜索关键词中,有不少人在搜索她的婚纱照、以及打听她背后的男人。其实我也很好奇,一晃十五年过去,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不知道今天的非,是否还如当年般美丽。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星巴克的大门,我清楚的记得我看清价格牌时,内心的颤动。我努力的在价格牌上搜索,终于发现了最便宜的一款:今日咖啡,16元。十多年后,当我人模狗样的成为深圳的一名中产阶级时,我早已混熟了CBD的每一家星巴克,甚至店长会亲自把咖啡送到我的办公室。于是我问他,你帮我查查,2000年的时候你们的今日咖啡是不是16元。所以,我非常确信自己的这一段记忆。
那是2000年的冬天,非穿着洁白色的羽绒服,蹬着长皮靴,带我走过长长的王府井,领我咬着脆脆的炸蝉蛹,手中端着白色的咖啡杯。
2004年的时候,我的条件开始有些好转,在长沙的识字岭租下了一套写字楼,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一间办公室。望着空荡荡的茶几,我总想着要摆些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非,她身上洁白的羽绒服,还有星巴克白色的咖啡杯。于是我跑到高桥,抱了一堆虹吸壶、摩卡壶、磨豆器等,煞有其事的摆在了办公室里。
那时候,还没有装逼这两个字,但我这是明显装逼的行为。每逢客人到来,我就会郑重的问他们:coffee
or tea?然后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点上酒精灯,温壶,磨豆,过滤,再把号称AAA级的咖啡倒进山寨的珐琅瓷咖啡杯里,口中还要介绍,市场上的蓝山豆都是假的,我这的肯尼亚豆绝对好,中度烘培,口味略偏酸,您习惯了就好。
那时我是没有奶泡机的,完完全全就是一杯美式递了过去。受宠若惊的客户基本上就对我肃然起敬,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直到好不容易接了一个商业宣传画册的单,外请了一个摄影师来公司面谈。他穿着嘻哈服,脖上系着一条红领巾,像一个风一样的男子闯进我的办公室。一眼望见我摆在茶几上的器具,二话不说自己直接操作,一边摇头一边说,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在办公室里摆咖啡壶的老板。
就这样,他成为了我的好朋友。他是玩印象派的,偶尔接个商业摄影的活去养家糊口。因为咖啡,我们经常参加一些沙龙,或是去他家尝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搜刮过来的咖啡豆,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于是,咖啡正式的走进了我的生活,虽然到如今,我的办公室里还是会摆上一套尚可的茶盘,但是细心人总会发现我的咖啡杯。我慢慢地开始品鉴咖啡,从味蕾中去寻找每一缕香气的不同,在苦涩里,闭上眼,感受唇齿的温度。
2006年的圣诞节,我走进蛇口星巴克里,我已经可以娴熟的让他们为我做一杯太妃榛果拿铁。然后要一个杯套,坐在户外的椅子上,端详着这个陌生的城市。于是第二年,我正式地来到了这个城市。我在新洲的公寓里,泡上一杯热摩卡,望着窗外密密麻麻的灯火,告诉自己,我要征服这个城市。
初来乍到的陌生,其实是让我非常的没有安全感。我在这个城市里认识的人不超过五个,我最大的乐趣,是每天早中晚的三次去CBD的星巴克,只是为了听见一声“邓先生早上好”,或者是“邓先生今天又加班了”。那时CBD的星巴克只有两家,一家在中心城,另一家在COCO PARK,我总是会把车停在中海雅苑的门口,然后走进去,优雅地对店员说一声:拿铁,不加糖,VENTI,Thanks。
或许只有手中的那杯或热或冰的咖啡杯,才能明白我西装革履后的孤单。甚至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公寓里,发着呆,把玩着这个塑料咖啡杯,一晚上。
那一年,我26岁。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的上班地点变成了机场。我会经常偷偷地拉上邻桌的两位小美女,从办公室悄悄地溜走,去最近的候机楼里,来一份星巴克的下午茶。然后我开始了忙碌的出差,全国各地的乱飞,无聊的时候,就去驾驶舱和机长吹吹水,或者是去前舱的厨房与乘务长聊聊天。
一天之内在深圳与北京打个来回其实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当最晚的航班进入巡航时,我已经在客舱里坐立不安。我走到前舱,拉开布帘,乘务长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低头写着她的飞行日记。我问她,有咖啡吗?她抬头看着我,笑了笑,轻声地告诉我:飞机上的水箱不干净,我劝你别喝了,我给你两块糖吧。
我望着她嘴角的两颗小虎牙,笑了。我记下了她胸牌上的名字。然后,把她变成了我的太太。
求婚那天,我把1999支玫瑰搬上飞机,花店老板问我用什么样的包装纸,我毫不犹豫地说:咖啡色。
再后来,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海岸城的星巴克前,她依然扎着两只小马尾,标志性的背带裤,露出两颗小虎牙,告诉我:保重。
这些年,我依然会喝星巴克或太平洋的咖啡,只是再也不会自己去做一杯咖啡。有时,我也会偶尔地想起她,想起她不让我喝咖啡的那一抹微笑。我时常会批评公司的水吧经理,嫌弃他们的咖啡豆、嫌弃他们的拉花、嫌弃他们的奶源,但我知道,或许我是在嫌弃我自己。
我也没有计算这样的日子过了到底有多久,年复一年,我不知喝过多少杯咖啡,我也不记得换过多少个咖啡杯,但我始终没有再喝过自己做给自己的咖啡。
直到有一天,我失落地坐在太平洋咖啡的太阳伞下,与微信里熟悉或陌生的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慢慢,有一个头像的一条条信息把我渐渐从低沉的情绪中拉出,她问我,你是想家了吗?我没有回答,问她,你喝咖啡吗?
她说,很爱喝,美式清咖,就像百分百的黑巧克力。我问她在哪里,她说离我很近。我说,那我请你喝杯咖啡吧,要星巴克还是太平洋。她说,我想点一杯邓氏手调。
一个小时后,她在我家的楼下,接过了一杯温热的美式,她开心的告诉我,这是一份最温暖的手信。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告诉她,这是一份伪邓氏手调。我依然没有打开尘封的纸箱,摆出我的比利时壶,磨上一份2/3刻度的粉,慢慢等待天平的倾斜,滤出一杯不掺水的清咖。
但我认为我还是用心的,我专门挑了印度的印缀雅咖啡胶囊,Double Nespresso,加上1/3的清水,依然构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美式咖啡。入口的特点是:强劲、辛辣。
是的,我的家中已经摆上了一台Nespresso的咖啡胶囊机,还有整整三箱爱氏晨曦的全脂牛奶。
依然是拿铁,不加糖,VE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