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个观点,写作并不是某种带有神秘魔力的事物,它是一种活动,一种技艺。写作不是什么神明,你向它献上时间和情感,它就会回报你以非凡的文学作品。
当你开始进行写作这个活动的时候,自然而然就预设了一个隐含的读者。如果你给自己写作的定位是碎碎念,那么这个隐含的读者就是你自己,于是写作就成为了自己向自己倾诉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你可以寄托自己的情感,可以廓清的自己的思想,甚至也可以在客观上磨炼自己的文字驾驭能力。但碎碎念式的写作无法做到的,就是“传递”思想。因为作为预设读者的自己,可以在一瞬间懂得自己所有的象征和隐喻,也可以包容自己的失误并为之找到合适的理由。
碎碎念并不等价于练习。练习是一种有意识地磨炼自己技艺的活动,这意味着你所预设的那个“他者”不再是完美的自己,而是符合这种技艺的标准。在写作的领域,练习的意义就在于去接近那些伟大作品的标准。
在西方古希腊时代,就有“诗人是神灵的代言人”,“诗人是诗神凭附的人”这样的说法。中国也有“天文与人文交汇”的理论。回顾那些历史上的大文学家,我们好像总是会产生一种错觉:写作是一种古老而高深的技存在,只要付出时间或是情感,它就会恩赐你以伟大的作品。我们总是惊诧与文学家的伟大,好像他们就是拥有与生俱来的天赋,却没有去思考这些文学家曾经不过是历史上的一个人物。
这种一厢情愿地把某种事物当做永恒不变的公理的的做法,我们通常把它称为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的主导之下,写作就从一个历史的活动升格为了某位神秘的神明,我们不再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去达到写作,只能通过宗教的仪式去触摸写作。
达尔文创立进化论后,反对者们对进化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他们不相信猴子可以变成人。猴子和人这两种差异如此巨大的物种,怎么可能互通呢?进化论好像就是在说,一个猴子变成了人。那么当中的过程呢?没有人去注意。对于进化论认识的误区早就随着实践远离了,但造成这种认识偏差的思维方式还存在在许多领域。
如果不去了解陈忠实,看到他的《蓝袍先生》和《白鹿原》,你肯定很惊讶这居然是一个人写出来的。最初的陈忠实能够进入文学界,只是因为作品和柳青的风格类似,被人称作“小柳青”。在他要决定要脱去身上的“蓝袍”之后,是数年的沉寂和痛苦。同样,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冯至也只是沉钟社的小角色,他在二十年代的短暂闪耀之后,就是长达十年的沉寂。四十年代的时候,冯至的《十四行诗》几乎以一己之力将中国现代诗歌提升到了世界文学的高度。
从《蓝袍先生》到《白鹿原》,从沉钟社的小人物到在世界文学中也有一席之地,中间靠经历的不是听凭情感的碎碎念,而是有意识地摆脱过去,向真正伟大的作品靠拢。
碎碎念可以作为寄托情感的方式,它的尽头是文学的人文性特征。练习是通向磨炼技艺的方式,它最终通向的才是伟大的作品。如果想要通过前者的途径去达成后者目标,不能说是南辕北辙,但也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做法。